《虚空境之空间之神》284.丧尸的复活(三十一)

    白萝看了大杨一眼,眼中有着黑色的风暴。
    大杨吓了一跳。
    “……队……长?”
    “没你的事。”
    副队奇怪的看了一眼。
    大杨抖了一下。
    系统简明扼要的回答了她的问题。
    “他的灵魂已经没有了,现在是身体在苟延残喘。”
    “……”白萝忍住心中突然冒上来的一点难受,问到,“你的意思是说,这群丧尸中有毁人灵魂的能力?”
    “目前看来是这样的。白萝,你要小心了。”
    这下系统突然庆幸它升级苏醒的比较早,不然将白萝一个人丢这里让她去慢慢摸索,啥也不知道的情况下,万一出了点岔子……主神还不得劈了它?
    “我咋感觉这个世界是在进化呢?再这样下去,岂不是世界霸主?说什么退化?”白萝觉得她要捋捋这个世界的逻辑。
    首先,他们进入这个世界,原以为是一个普通的衍生世界,大方向是丧尸进化,人类灭绝,从而变成丧尸的世界;
    结果它是个时间缝隙里出现的一个“假”世界,原来它是一个衍生第二世界,出现了一个叫做吴莎莎的重生者,也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
    照系统的意思,艾锦笙是这个衍生第二世界的男主角。
    其二,原本以为只是个以艾锦笙和吴莎莎为主角的普通衍生第二世界,但没想到,这个世界的丧尸越发的厉害。
    以前普通丧尸居多,打起来不费劲;现在丧尸带异能,已经层出不穷,这个世界快是三四阶丧尸的天下了。
    这么强大的力量,甚至出现了控制灵魂的丧尸……竟然已经隐隐盖过了男女主角的光环。
    其三,这个世界有阻隔他们离开的力量,原先,白萝以为是吴莎莎这个重生者的力量;
    但是现在想来,也极有可能是丧尸的力量?
    所以,也许现在的情况是,丧尸和男女主分庭抗礼,相持不下,争不出高低。
    然而,别忘了,哪怕丧尸再有智慧,它们也听从一个人的指挥,那就是她以前见过的,那个疯狂、固执、倔强又执着的丧尸之父——艾锦笙。
    ……原来,他才是真正的获利者,真正的**oss!
    吴莎莎……想必也只是迷了她眼睛的挡路牌,蒙蔽她心思的拦路虎。
    一叶障目。
    白萝看了眼远处追上来的大批丧尸,突然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笑。
    ……
    而正被白萝不断推断底细的艾锦笙,此时正沉醉在女人乡中。
    他正处于最后的冲刺阶段,而与他一起的女人,只来得及发出气喘吁吁的抽泣声。
    底下的女子,褪去了青春的活泼,有了一丝历经沧桑、初心不改的女人味。
    她攀附着艾锦笙,心脏极速的跳动。
    ……
    没有人看到,艾锦笙眼中的冷漠。
    身在天堂,心……却从没有着落到眼前的女子身上。
    因为沉醉于这场运动中,艾锦笙并不在乎“魔鬼”城外面发生了什么,反正擅闯者死,他没有空一个一个去观察。
    交给他的那些“小弟”,它们统统能搞定。
    最近他发现,他的异能似乎能够覆盖更广,也能够看清百里之外所有事物的一举一动。
    空气中的异能粒子就是因为他打碎了那块石,所以才无止境的散播,让一些普通人也拥有了异能,而他,虽然只开发出两个,但他的精神系异能却能以一敌百,战无不胜。
    所以他很清楚他的这种状态是为何:
    他的异能,升级了。
    艾锦笙控制不了空气中的异能粒子,但是这些年他异能升级速度如此飞涨,他不相信他还打不过白萝。
    打不赢一个女人,一直是他的耻辱,是要被钉在耻辱柱上记上一辈子的。
    但那样有趣又厉害的女人,他不想她那么早死……不然早就想办法踏平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了。
    他从底下女人的身上起来,看都没看她一眼,径直穿好了衣服。
    吴莎莎也不在意。
    这种情况早就不是一次两次,她不在乎这些,她只在意……
    “把报酬给我吧。”
    “啧。”艾锦笙不是反悔的人,他从一个架子上拿出了几瓶药,扔给了她。
    吴莎莎手忙脚乱接住了,跟宝贝一样放好在自己身上。
    “谢了。”
    艾锦笙看了她一眼,意味深长地说,“你下周同一时间来这里就行……不要忘了我们之间的协议。”
    吴莎莎的脸色变了一瞬,但她没反驳,只是咬咬牙道:“我知道。”
    这也许算是艾锦笙的固定“床伴”?
    艾锦笙发现,那种活动的确是缓解压力,找回灵感的一个好方法。
    每周固定一次,更有利于他释放和思考。
    但总感觉还是有些美中不足。
    他情动的时候,有时候会想,要是,将吴莎莎换成……
    当然,他知道这暂时不可能——那个女人滑溜得很,几乎找不到缝隙。
    更关键的是,以前他打不过她。
    但现在嘛,就不一定了……
    也许,他又该去给她找找麻烦了。
    吴莎莎没有管艾锦笙突然的沉寂——跟他这一两年,她大概摸清了他是什么性格。
    虽然本性残忍,但对于有价值的东西,会反复利用。所以暂时来说,她没有什么性命之忧。
    她将从艾锦笙那里拿到的药瓶子拿出一瓶,喝了下去。
    味道很难喝,但吴莎莎却知道,这个药对于躲避那些丧尸有奇效。
    丧尸对于这种药的味道,就像僵尸闻到了大蒜一样的反应。
    它们每每碰上喝了这个药的她,都会人性化的扇扇鼻子,嫌恶的走开了,一般不会主动招惹她。
    而且这种味道,只有丧尸能闻到,其他不管是人,还是圈养的家畜,都没有任何反应。
    不得不说完美。
    有了这么一个金大腿,她还是要紧紧的抱住了——虽然这个金大腿心里好像装了个人。
    但不管怎么样,只要那个人没有出现,她就会一直占据他。
    如果那个人出现了,看在她陪他那么多次的份上,应该、或许不会……赶尽杀绝吧。
    虽然她觉得,狠人才更符合他的性格。
    反正,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再怎么不济,也不会比前世更差了。
    前世的她……那才叫摸滚打爬,真正吃尽了苦头。
    而如今,不过是出卖点色相,就能达到这种效果,她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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