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之我是剑齿虎》第三十四章:道格·罗根

    在支开了小秘书蒂娜之后,维克多有让布洛克带着小弟们先回去他们的老窝,反正他也不担心这些人跑了。



    然后独自一个人朝着酒友所说的罗根住的小屋走去,眼前紧闭的房门告诉了维克多主人此时并不在家中。



    不过这并不影响维克多追踪他的踪迹,在维克多野兽般的感官面前,对方的行踪无所遁形。



    很快他就追寻着对方的踪迹来到了森林深处,赶上了对方的步伐。一名身材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之中。



    但他刚看到对方的一瞬间,对方似乎也发现了他的存在,忽然开始加速和转向,试图摆脱维克多。



    这种尝试显然是徒劳无功的,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就在维克多距离对方不超过三米的时候。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响彻了整个森林,原来就在维克多即将抓到对方的时候,对方突然转身,用手中的猎枪击中了维克多。



    突然遭到攻击的维克多猝不及防,胸口被直接命中,整个人都倒飞了出去,胸前一片血肉模糊。



    原来他手上的猎枪居然是一把堑壕枪,或者换一种称呼大家更加熟悉:散弹枪。也就是俗称‘喷子’的东西。



    这玩意远距离对射就是个渣子,但是在近距离作战中,实打实的乃是面板伤害之王的存在。



    “咳咳该死,你到底是谁因为使用武器偷袭可不是‘金刚狼’詹姆斯罗根豪利特的作风。”



    因为对方穿着斗篷,面部被帽子所遮挡,认不出对方身份的维克多只好控制住了自己伤口的恢复,装作奄奄一息的样子开始套起话来。



    “我才想问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为什么会知道那头该死的‘野兽’的名字。而且你的脸,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在维克多为斗篷男的话感到不解的时候,对方取下了自己戴在头上的帽子,露出了一张和维克多有八成相似的脸。



    “哦!谢特!你是不是叫道格罗根!”



    猜到了对方身份的维克多此时心中有一万匹羊驼奔腾而过,将他脆弱的小心脏践踏的粉碎。



    “你居然也知道我的名字我越来越好奇你的身份了,不过,现在先请你去死吧!”



    说着道格就准备给维克多再补上一枪的时候,维克多一跃而起将他扑倒,顺便将他手上的猎枪打飞了出去。



    猝不及防的道格被击倒在地上,然后他发现维克多身上的伤口全都消失了,而且双手伸出了利爪。



    “我就知道!该死的!你也是个怪物!我要杀了你!”



    道格虽然被击倒在地,但是并没有躺着等死,而是又爬了起来,朝着维克多进行疯狂反扑。



    而原本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的维克多猝不及防,挨了一套组合拳,被打倒在地上。



    “该死!我就知道,这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挨了一记重拳的维克多返身将扑过来的道格击退,然后开始认真对待起这个‘金刚狼’同母异父的哥哥来。



    事实上,‘金刚狼’的自愈因子并非完全遗传自他的母亲,而是他父母基因融合的结果。



    他母亲的哈德森血缘基因赋予了他超出常人的快速恢复能力,而他父亲则遗传给了他超出常人的野兽本能和强壮体魄。



    而道格之所以能在时隔多年后,一直轻易追踪到罗根的下落,就是因为他也继承了他父亲的野兽本能与强壮体魄。



    并且他在找到罗根之后,能够一度压制罗根,将他揍得找不着北也是如此,只是因为没有自愈因子才最终败给了暴怒的‘金刚狼’。



    此时他和维克多的战斗则显得稍落下风了,虽然在强壮程度上两人部分上下,但是在战斗技巧方面,虽然道格经常受到‘金刚狼’爷爷的调教,但是终究不能和维克多数年战场厮杀练就的技巧相比。



    因此,在维克多认真起来以后,道格就逐渐落入下风之中,他的每次出招都会被维克多精确的格挡或者抓住破绽反击。



    即使道格成功击中了维克多,他所造成的伤害也很快被维克多的自愈因子所治愈。



    最终,当见势不妙的道格罗根想要转身逃跑的时候,却因为体力大量消耗被维克多抓住破绽压倒在地上,紧紧勒住了脖子。



    这一次,他的对手不再是‘金刚狼’,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青梅竹马跑出来插上一腿,救他狗命了。



    所以,最终他的颈椎被维克多从身后勒断,然后维克多怕他还没死,对他进行了使用贝爷去头食用法,但是只去头,没食用。



    至此,金刚狼的哥哥道格罗根卒。



    “呼呼!既然道格罗根在这里了,那么说明金刚狼应该也在附近了才对,不过以道格的本事没理由这么久还没有找到他啊。”



    事实上道格会失去金刚狼的踪迹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而是因为金刚狼罗根此时遇到了一个相当棘手的敌人:温迪戈。



    他在告别了狼群之后,本来已经准备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却不想在枫叶国和联邦的交界处的雪地森林中遇到了印第安人传说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