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的一举一动,都被各方势力关注着,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除了头一天发生了一次狗急跳墙的事情之外,之后的两天竟平安无事,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
这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第一天去刺杀李牧的人,是某一些人派出的死士,目的是做试探,但这些人已经死了,什么都无从查证了。
三日须臾而过,京东集。
在约定时间之前,各方的大佬就已经陆陆续续到了,人数少了不少。这三日中,暗流一直在涌动,有人奔走联络,为了一个‘大梁’之位,有人见大势已去,携款潜逃。还有一些人,像是莫名其妙蒸发在这个世上了,没有了一丝痕迹,也有人声称,在走过灞桥的时候,发现了漂浮在河面上的尸体。
各种各样的消息,不绝于耳,成为了坊间的谈资,但是,没有人敢公开谈论,谁都明白,隔墙有耳的道理。
李世民也一直在关注着事情的进展,今日事情有所了断,李世民也好信儿,带着高公公出现在了现场。但他没有往里挤,而是做了一个围观群众,和百姓们混杂在一起。维持秩序的人,正是城管大队,李世民远远望见了黑炭头一样的李承乾,他跟另一个城管大队的队员一起,拉着一个黄绸的布条,隔开老百姓。李世民不懂这是什么,高公公也不知道,找人问了,才知道是叫‘警戒线’,意思就是不能越过这条线,否则就是违法。
等啊等啊,终于,在约定的时辰马上就到了的时候,一声奇怪的叫声响起,众人只觉得地面仿佛都震颤了似的,众人寻声望去,看到了四头怪兽,这些怪兽高达丈二,长着一根长长的鼻子,正是它的在叫唤。长安城混杂着各地的行商,百姓数辈住在这里,也曾见过前隋时候,有国家进献过大象,所以并没有多么惊奇,有不知道的,旁边的人也都告诉了。
大象的背上,有一个巨大的座椅,李牧斜靠在上头。在他后边,排在第一位的,也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长安城中也是无人不晓,荒唐王爷李孝恭,这位王爷的荒唐事,一天一宿都说不完,也不知是为何,竟与逐鹿侯搅和在了一起。
在李孝恭之后,是一个带着面纱的女子。李世民一眼就认出来,是王鸥。
最后一个,看起来有些陌生。但对于商人来说,此人并不陌生。他姓李名应,出身赵郡李氏,是赵郡李氏在长安的负责人,买了李牧的专利生产四轮马车的就是他。
众人让开道路,让四头大象经过。四头大象很明显是受过训练,看到这么多人也并不慌乱,进了场中,转过身,合并一排,面对着众人。
李牧轻咳一声,中间让出一个空档,白闹儿颤颤巍巍过来,穿着他的七品官服,显得有点不伦不类,李牧请他上了高台,这样就与在大象背上的他们差不多高了,二狗扶着他坐下,才显得镇定了一点。
见他坐下了,李牧才开口道:“诸位,也不废话了,这三天,该使的本事也使了,本侯还在这里,说明你们还是不行啊。既然没有本事干掉我,那就江湖规矩,胜者为王,我来话事。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往后长安一百零八坊的新龙头。”李牧向白闹儿示意了一下,白闹儿赶紧站起来四方作揖,李牧瞪他一眼,他赶紧又停下,故作威严状,可是他长得尖嘴猴腮,再装也装不出来威严的样子,众人想笑又不敢,憋得噗嗤噗嗤的。
李牧扫视众人,道:“都给老子尊重点,这是我的老丈人,不尊重他,就是打本侯的脸。本侯的脸,是随便谁都能打的么?除了圣明无比亲爱的陛下、呃,还有皇后,还有太上皇,除了他们三位,谁敢打本侯的脸?嗯?!!”
高公公凑到李世民耳畔,道:“陛下,逐鹿侯这是瞧见您了。”
李世民哼道:“坐在大象上,看不见才怪了,不用理他。”
李牧小小地拍了一个马屁,继续道:“龙头,便是我的丈人,白春。他在京东集经营一家杂货铺,这杂货铺里头,偶尔也会有一些我做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卖,喜欢的可以过来捡漏,价格随缘。往后呢,京东集还会开一间‘黑市’,所谓黑市,说白了就是为了方便诸位,大家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想要出手,但又不好明着卖,黑市可以帮你的忙。只需要付出一点点的佣金,其他的都不用操心,黑市不会问东西的来路,你也不要问东西的去路,议定价格,买卖就成,可听懂了?”
众人应声。
高公公又凑到李世民耳边,小声道:“陛下,逐鹿侯这大庭广众的,这……”
“这事儿李牧跟我提过,有些东西确实是不好交易,但也禁止不住,规范下来也是好的。”
李世民都这么说了,高公公还能说什么。他哪里知道,李牧为了这事儿,向李世民许诺了一幅王羲之的字,说不管多少钱,也要在黑市帮他买一幅,才换来李世民点头的。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天、地、人,三才。”
李牧示意了一下李孝恭,道:“这位,我不说,诸位也应该认得。河间郡王,德高望重,人脉如海,手眼通天。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跟官面打交道,自有河间郡王帮忙担待,大伙儿可放心了?再不会有差役索要钱财的事情了,有河间郡王稳坐‘天’位,看谁还敢欺负咱们?
李孝恭哼了一声,似乎不屑发表意见。他能跟李牧趟这次的浑水,是因为李牧答应他,早晚想办法让他重回行伍,再度领兵。李孝恭雄心未死,虽然心知可能性不大,但李牧现在毕竟是李世民面前的第一红人,他若做不到,也没别人能做到了,还是选择相信了他。更何况,李牧还许诺给他,一年不用做什么,也能得到五万贯的红利,五万贯也不是小钱,不要白不要。
猜你喜欢
- 半堕落的恶魔
- 隋大业十三年二月,瓦岗李密率领精兵七千攻打大隋最大粮仓兴洛仓,占据仓城,开仓放粮,任饥民取食。穿越后一顿饱饭没捞上,自认是穿越客中拖后腿存在的贺礼,于此时,终于找到机会,以清新脱俗不做作的姿态,闪亮登场#房谋杜断逍遥郎#
- 无辜的小猪
- 凌潇潇是M大考古系的高材生,意外的获得上古奇书《长生诀》与《素女经,发觉竟可凭此两书修炼出高深内力及御女神功,这令潇潇童鞋欣喜若狂,勤练不息。然而,凌潇潇的奇遇还不尽于此,假期里游山玩水于山洞中发现一古玉,职业本能细加研究不想却全身寒热交加,犹如要爆炸一般,昏迷过去,醒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了金庸先生《
- 孤独逍遥一生
- 孤儿肖云在新疆找和田玉,遇到地震掉入了楼兰文明遗迹,通过坑蒙拐骗把遗迹智能骗走,从此走上了发财的道路,然后建战舰环游宇宙去找楼兰文明公主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逍遥文明》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逍遥文明最新章节,逍遥文明无弹窗,逍遥文明全文阅读
- 逍遥夏侯瑾轩
- 强大的力量和智慧究竟哪个更重要?善与恶究竟用什么来衡量?来自宇宙更高维度的夏侯瑾轩从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与不同性格和能力的红颜知己共同面对敌人的阴谋诡计,尤其是在自己具备东方仙术的情况下与西方魔法师们争雄!在冒险的旅途中他将成为了史上第一个同时将仙法和魔法修炼到极致的大智慧强者 分享书籍《逍遥凌云传
- 九逍遥丶
-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
- 我自逍遥向天笑
- 男主角,16岁,YY中学高一四班学生。家中有屋但没田,生活却也乐无边。虽非大富之家,却也衣食无忧。说这么多,也只不过是普通城市家庭中的一员而已。并无什么特别的地方,优点是天生聪明,乐于助人,擅长捉女人心理。其父母长期驻外地,无人管束,因此可以经常不回家。
- 唐彧黑猫
- 祥唐时代,我记忆中第二世开始的时期 起初,我以为来到了唐朝,实则不然 在这第二世,我有着一定的记忆,智慧,武术,精神层次的能力,我该如何开始全新的生活 抱着了解时代,探索,探险,超越自己超越梦想的心理,我与一伙志向远大的野心少年,在经历过一系列事情之后,决定背上逍遥游侠的身份,开始为自己的目标而跋山
- 清明锄禾
- 一人一狗穿越的神奇组合 别人穿越是被救,晋宇穿越是救别人,而且救的那个不起眼的萝莉竟是隋炀帝之幼女 太宗赐婚,宇以已婚拒之,太宗怒,斥曰:前朝之女尔敢驸,朕之公主不配乎?朕不如广乎?尔反乎 且看晋宇如何左怀右抱,调教武家媚娘;如何对未来皇帝正太养成;如何闷骚的开拓兴唐之路(本站郑重提醒:本故事纯属虚
- 难山之下
- 穿越回大唐,却被李世民逼着娶公主,别人是驸马,苏程偏要做诗酒风流举世无双的驸马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