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坛缔造者》102 徐家有女,名曰可夏(感谢狄枭懿同学的万赏,加更~)

    好一个刘狗发微博了。

    丁明喜欢这个称呼。

    他瞅了一眼那个人的id:林子大了什么鸟都吃。

    总感觉像是在哪里看过。

    想了一会,忽然记起了,似乎就是那个透露刘温延手机号的那个家伙。

    丁明默默的在心里记下了这个id,这个家伙有点意思。

    是一个二五仔,以后可以好好培养一下,最好打进远歌的内部,干死刘温延。

    看着很多人在不停的他,他反手便是甩出了那张截图:“不信的话,可以自己去看。”

    图片一出,群也是又冷了下去。

    丁明眯着眼睛,兴致勃勃的给自己倒了一壶滚烫的茶水,把手机摆正,放在面前。

    这种提前知道消息然后狠狠装b的感觉,真的很爽。

    他十分自在的坐在椅子上,然后等着群里面那些求证的人折返回来。

    正如他所料到的那样。

    很快,有人开始冒泡了。

    “果然是定在除夕,这个时间真的绝了。”

    “大年三十啊,我当时应该在家里,家里还是乡下,距离镇子有点距离……”

    “楼上的别bb,那就别买了,少一个竞争的对手更好不过,上次为了买飞鸟集,我等了好几天!”

    “谁说我不买的我买,我全包了,一个都不留给你。”

    “你是狗吧”

    “我是不是狗这个事情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是,你肯定不是人。”

    “别吵了,别吵了,给我这个做父亲的一个面子。”

    ……

    就因为叶怀瑾诗集的消息推出之后,这个用来骂刘温延的群一下子偏离了它本来走的规矩。

    丁明吸了一口滚烫的茶水,然后拿起手机,斟酌了一会,最后还是敲下了键盘。

    “叶怀瑾真的是一个神奇的人。”

    他想了很久,最后发现不管用什么词来形容那个叫做叶怀瑾的神秘人都显得不合适。

    本来是想用奇葩这个两个字的,但是这个词……有点被曲解了他原本的含义。

    所以,想来想去,还是用神奇这两个字来得好。

    反正他对于叶怀瑾的那种敬佩,无以言表。

    在这个观点上面,群里所有人都保持着相当统一的战线。

    纷纷点击加一的图案。

    此时,抱着手机的远远不止丁明,这个群里潜水的也不仅仅是他们。

    这个群虽然打着骂刘温延的名义,其实,算的上是叶怀瑾的粉丝群。

    而作为叶怀瑾粉丝的,也在这个群当中的,有那么一个人。

    她把自行车安安稳稳的停放在一旁,后座上面的箩筐当中已经空荡荡的。

    然后从口袋当中掏出手机,蹲在墙边,进入了群里。

    看着那些被抢光的红包,女孩子懊恼了一下,哆嗦了一下之后,往下滑。

    看到了丁明发的那个消息。

    她一愣。

    随后,把冻得红通通并且僵硬的手来来回回搓热了。

    点开微博,还不需要她一路横冲直撞的杀到刘狗的微博底下,这则消息就已经被很多人转发了。

    “真的是,大年三十啊!”

    徐可夏掏出面纸,把因为冷风吹下来流的清水鼻涕擦掉,随后把这张帖子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看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起了几天前,那个谎称刺猹的闰土说过,叶怀瑾的诗集会在除夕的时候发售。

    这个消息,是刚刚发出来的。

    而且,这个群肯定是第一个知道的。

    丁明的截图上,浏览量只有1。

    那么,问题来了。

    那个家伙,是怎么知道的

    可夏皱起鼻子,努力不让鼻涕留下来,但是外面还是太冷了。

    她飞快的把东西全部收拾好,然后推着自行车冲到了街角的那个书店前,急匆匆的放平好自行车之后,冲进了书店当中。

    “叔,到时候给我留两本叶怀瑾的诗集。”

    可夏冲到柜台那里,正好老板在店里。

    老板点点头,然后笑着从柜台里面给可夏倒了一杯热水。

    老徐在没有退休之前,是这一块的邮差,同时还有一手做灶糖的手艺,让他成为了这一块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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