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鬼仙变成上神》第十四章:出门遇仇人

    惜朝园。

    无论外面因为长生草之事如何乱,容恒将府外的事交待清楚,安排周全后,这里就又恢复了宁静祥和。

    黎朝不能长时间晒太阳,但是如今盛夏还未完全过去,烈日炎炎,所以黎朝大多时间都呆在屋内,无事可做时,容恒就会在书房看书,或是写字。

    前两日李管家得了容恒的吩咐,去集市上买来一个绣架,特地放在了书房,正对着容恒的书桌。

    黎朝喜欢刺绣,因为刺绣能静心,从前遇到蒙玦前,她是不喜欢刺绣的,她觉得家里绣娘那么多,何必还要主人家学,自己只要学会管家就好了。

    可是自从遇到了阿玦,她就不免有了些小女儿心思,闲暇时最爱呆在绣房,花鸟虫鱼,鸳鸯瑞兽,都是情意。

    容恒坐在书桌后,左手捧着一本诗集,目光温柔的看向黎朝。

    拇指所贴之处有诗“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夕阳西下,整个园子沐浴在一片红暖的日色下,花卿依然在她的房间里练功修养,不曾出来。

    黎朝推着容恒岀府去玩,明天他们就会离开这里了。

    容恒自从落了残疾,就没有出过门,不是因为自悲,只是因为觉得麻烦。

    现下京城表面终于又恢复了平静,夜晚时街道上又恢复了热闹。

    坐在京城最大的酒楼三楼靠窗边的一个位置,黎朝点了好几样吃食,他们到这里的时候还没有多少人,现在已经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一楼中央的舞台上说书先生讲得抑扬顿挫,引的台下连连叫好。

    “朝朝,喜欢吃就多吃些,明天离开这里,就可能很长时间吃不到了。”容恒边说边给黎朝碗里夹了一片鱼肉。

    “阿玦”

    黎朝还是喜欢叫他阿玦,容恒也不纠正,离开了这里,世上再无容恒,只有黎朝的蒙玦。

    “等我学会带着人瞬移了,我们可以经常来京城玩,这里离得近,应该不会用我多少法力,等我法力越来越精进,就可以带着你一日千里,想去哪就去哪!”

    “好”容恒笑得温柔,

    原本热热闹闹的酒楼一层突然出现了一阵骚动,震耳欲聋的声音在一楼响起,说书声,嬉闹声都一下子停住。

    “容恒那个死残废是不是在这里!死残废,你给小爷我滚出来!”

    酒楼掌柜急忙迎上去,“王公子,和气生财!和气生财!给老儿我一个面子,消消气!消消气!”

    王公子将掌柜挥开“你们快去给我搜,马上给我把容恒那个残废给我揪出来!”

    容恒都消失几年了,终于让人看到他出现在这里,他王永志誓要把他剥下一层皮!

    身后的护卫一齐涌向酒楼各处。黎朝听到那人对容恒恨意这么深,推着容恒的轮椅就准备走,只怪这里人太多,要不然他们可以直接隐身。

    “来不及了。”

    容恒语气平静,其实内心很忧虑,岀府时没有带上莫山,他如今没有自保之力,如果这些人伤到了朝朝,容恒不禁握紧了轮椅扶手。

    “容恒!你终于舍得出门了哈哈哈哈!”

    王永志长得五大三粗,从楼梯口疾步走过来,似要把这层楼震碎一般,三楼的客人纷纷躲避,下面的人挤在一起看起了热闹。

    容恒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并没有作出什么回应。

    这个王永志的亲姑母是十年前盛宠一时的姝妃,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又十分聪慧,很得皇帝陛下的宠爱,加上十年前又怀了孕,老来得子的天子万分欣慰,日日留宿姝妃的广德殿,对姝妃母家将军府也连连封赏。

    只是好景不长,后宫中的女子无论地位高低,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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