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女人》107

    老家,这是一个总会让人心底有些温暖感的地方。因为无论你走多远,无论世界怎么变化,那个地方都是你心灵里某种意义上的根。

    然而,我的所谓的老家,给我的温暖感并不是很多。我便不细说那些苦难的童年和多磨的往事了,但这个大山里的偏远地方,永远记刻着我生命里最沉重的部分,没有之一。

    掐指一算,离清明的时候我带晴晴一家三口和胡灵回老家为雪花嫂祭扫,已近四个月过去了。也许,我唯一的心灵上某种意义的根,便只是雪花嫂越垒越高的坟头,还有她在九泉之下孤独地躺着并且含笑的模样。我不能忘记她临终时瘦弱到丑陋的模样,丑陋到我心痛,但她的美丽却又永远停留在我14岁到17岁年月里,如同我生命里挥之不去的信仰。我这样的人渣本没有信仰,包括并不热爱宇宙的真理,但雪花嫂是唯一的例外。

    当年的大山里,这个叫做胡儿坝的地方,上沟下坝都是贫穷得如同被暴雨洗刷过的一样,如今的它,同样如此,几十年如一日。唯一的进步是村子后山的半腰上,那一条原来我离开时的土公路,由政府拨款修了一条柏油路,但现在这条路已经年久失修,亦破烂,而且来往的车辆也不多。

    那条公路,串联起了区西路11个乡镇,但现在开往市区里的运营中巴车,也只有三个乡镇才有,其他的乡镇都停掉了中巴车运营。因为山区的人口在锐减着,运营中巴车已是不太赚钱的业务。原来的司机们,只能到城里或者更远方的城市里谋求生存。曾经的他们在这一带的“富豪”,但现在他们中有些人的日子过得甚至凄凉,有人腰椎间盘突出严重,但还得做驾驶的活儿,因为曾经除此之外,他们只会打牌、喝酒、嫖#女人。

    没有办法,外面的世界在飞速地发展,外面的世界那么大,山里的人们也要顺着那条破路走出去看一看。有的人走了,再也不回来,甚至忘记了自己的老家;有的人走了,间或会回来,因为多多少少还记得自己曾经贫穷、落后的根。

    实际上,就这一片广大的农村,依旧在贫穷、落后的状态,哪怕是国家有很多的优惠、爱民政策,山里的农村依然就是农村。只不过,这里的乡镇干部们编制不减,级别不变,待遇上调,但工作强度越来越小,毕竟治下的子民们越来越少,甚至有的乡镇锐减过半或者不及原来的三分之一。

    外面的世界日渐繁华,不断地迈向新的篇章,让世人看到一个崛起的民族,充满了富庶的人群,更掀起外逃、移民的狂潮。而我们老家这里,却在不断地倒退,向着原始、破落、莽荒进化。

    一座座山上,曾经恨不得全都开荒成地的地方,现在已长满了茂盛的林木、野草。原来被耕作得快烂了的田地,恨不得亩产千万斤的集体所有制下的田地,荒废一块又一块,一年又一年的野草疯长,死去,春风吹又生。间或,能看到田里长势不太好的稻子,地里种植水平倒退的玉米、红薯。就连柏油路上,不时能看到路中间或者边上的路基里冒出了生命力超强的树苗,有的已经亭亭如盖。

    若不是还能看到密林、野草间一些未倒的瓦房,我们只能怀疑自己离原始森林不远了。这里没有遗老遗少,几乎只有遗老,而且是老得不再图谋种植的人们。因为孩子们大多随外出的父母离开了老家,到城里上学,然后工作,然后继续忘记自己的根。

    村里山嘴子上的学校,已经没有老师和学生,唯数不多的村里的留守孩子们都到镇上读书去也。我们这里,村小已经不复存在。某些乡镇的中心小学和初中都合并了,学生人数超过二百的,便已然叫做规模庞大。

    我曾经的激情的小学校里,黄桷树依然茂盛,但操场已长成了林子与草地。我在那里有过美好往事的校舍,已经垮掉了一小半,显得那般破败。学校前面那条小河,曾经我深秋夜里光身掉进去的小河,我伟大的母亲河,已然只能看到河的形状,几乎看不到水体。因为河的两岸,一年年生长出来的芦苇、芭茅草在积累着,再没有人取之为柴禾或编些席子、筐篓,枯苗倒地厚实,或倒入河面,新苗倒在向天疯狂,这一切掩盖了小河的躯体。

    学校周围以及大院子里人家户曾经聚集处,竹林繁茂无比,掩盖了一座座破烂瓦房。竹子的生命力太强大,竹根的串生蔓延能力令人发指。去年,我曾住过的“家”已在一场暴雨后倒掉了,埋藏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现在,废墟里已冒起了一丛新竹,还未及长出枝叶,但那向天垂鞭式的造型很优美。

    胡球的家,那座曾经很拉风的建筑——石底墙,红砖上墙,青瓦顶,现在在竹子的包围下,显得老旧很多很多。石条底墙上青苔都长了出来,黄一块、绿一块,瓦顶破损,雨水顺红砖墙而下,留下一道道灰黑灰黑的痕迹。这家的对面,学校不远处,胡姓人家的坟园子,同样野草疯长,能看不到多少坟头的模样,连胡家老祖的坟墓也被野草吞噬,多年无人祭扫;它的旁边雪花嫂的坟头,依旧高大,显赫。

    唉,从农村走出来的人们之一——我的老家,姑且叫老家,它也就这个样子了。料想用了不多少年,这里便会彻底消失文明的气息,哪怕它曾经也不太文明过。

    当我们一行人三辆车算是拉风地停在曾经我离开时的山垭口公路边时,下得车来,一望整个老家,也没有多少感慨了。因为它就是这个样子,以后还会进化成另一个更深刻的样子。通往胡球家的山地间的小路,已经被夏日疯狂生长的野草掩盖住了,上面间或还有些野花在盛开。这样的路,淘淘是不能走的,被他舅舅胡灵背着,我和健君拿着纸钱香烛,一起向胡球家里走去。

    然而,我们几人还没有下公路,便听到头上方传来沙哑的呼喊声:“胡来,晴晴,健君,淘淘、灵娃子!”

    闻声一回头,我们便看到公路上方的小山头上,一个高大瘦条的身影,穿着宽大的白恤和黑色长裤,见吹得那恤飘飘的样子,像白日的鬼一样。这人正是胡球,面容黄乎乎的,头发凌乱,眼已深陷,颧骨高耸,甚为憔悴,但他的脸上喜悦的表情很突出,正笑着朝山下走来。

    当即,晴晴、健君和胡灵都和我站在路边等着。淘淘好奇地看着胡球,还问晴晴:“妈妈,那是什么鬼?”

    我们都淡淡地笑了笑,并没有回答淘淘的问题。确实,此时的胡球跟鬼一样外表了,真也是离死不远了。这个曾经强壮的打石匠人,这个村子里一代“枭雄”(欠削的狗熊),他终于要在五十二岁的时候走向生命的尽头了。他用他的一生证明了一条我还算喜欢的真理:不作,就不会死。而我朝着胡球大吼道:“你球日的吃饱了撑得慌?爬山上搞锤子?嫌死得不够早?”

    胡球没有回答我,笑着钻进了山上的林子里,然后下了一片长满野草的坡地,才来到公路上。近看他来,确实面容更憔悴,特别是那无视深陷的双眼,颧骨突出如山,样子真挺吓人。他笑眯眯地看着我们,说:“你们要回来,我也不晓得是什么时候,所以天天在这山上等你们。今天,总算是等到了。”

    说着,胡球喜悦地对健君点了点头,客气道:“健君,跑远路了哇?辛苦你们啦!”

    健君笑了笑,笑容第一次这么不自然,但也打了招呼:“你还好?”

    健君也是个恩怨分明的人,真是没舍得叫胡球一声“爸”。他是城市里长大的男子,在他的生命历程里真没有听说过和见识过这样的父辈。

    胡球也只能点头呵呵笑,声音有些沙哑,回应着女婿:“嗯,你们能回来,我就好,好好好……”

    而晴晴和胡灵呢,看到胡球,也等于没有看到,姐弟俩神情有些冷。因为他们姐弟俩从胡球这里,没有得到过一种叫做“父爱”的东西,年少的时光里充斥着父亲对他们及母亲的打骂。相反,他们更愿意把我当做父亲。

    胡球对于这种场面并不显得尴尬,习惯了,笑呵呵地看着漂亮的女儿和儿子,还对他们点了点头。接着,他的目光落在胡灵背着的淘淘身上,他从来没有见过这孩子,更是喜道:“哎!这是淘淘啊

    ,长得真漂亮哈!来,姥爷抱抱!”

    说着,胡球伸出了他枯瘦的双手。

    可哪知道淘淘被吓哭了,连忙扭头过去,小手挥挥,嘴里道:“不要你抱,不要你抱。我只有一个姥爷叫来姥爷,你不是姥爷,不是姥爷,你是鬼……”

    唉,这下子,真是把胡球给搞得有些尴尬,抠了抠脑袋,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及时说:“好了胡球,我们这次回来,是满足你的心愿的。你这人一生作恶多端,死的时候有我们这些人回来,也算是你的福气了。你赶紧回去收拾一下,我们去雪花嫂坟前烧些纸,然后就带你回市里去。”

    胡球有些愕然,看了我们所有人一眼,才对我道:“回市里?去哪里?”

    “就你这副德性,也是不能照顾好自己的。想想你也没多少日子活了,我们也就心软一软,把你接到灵娃子的房子里住,直到你死为止。不过,你死了,土葬是不行的,想跟雪花嫂葬在一起,更是不行的。我们会把你一把火烧了,你应该没有什么意见吧?”我看着胡球那副鬼样子,淡淡地说道。

    胡球听得又是一愣,然后笑了笑,点点头,道:“好好好,烧了就好,我也没奢望能跟雪花葬在一起,是我对不起她,对不起你们所有人。算了吧,你们回来了就行了,我能看到晴晴一家和灵娃子,这也就够了。你们都活得很好,有房有车,我也走得心安了。就这样吧,你们去坟山那边,我回去给你们做点吃的,回来你们吃,吃了你们回市里,我就不用去了。死人住过的房子,灵娃子还没结婚,不吉利。”

    “别跟我这扯什么了。你都没钱了,还能做出什么吃的来?要死了,也听话一回行吗?赶紧回去收拾东西,我们先去坟山那边了。”我瞪了胡球一眼,瞪得他习惯性地打了个冷颤。说完,我便带着晴晴一家人和胡灵沿着小路下去。

    胡球没有办法,只得摇了摇头,跟在我们身后。他很虚弱的样子,但还是在努力地走着。不多时,他到家里了,而我们没进那已经很破落的家门,直接朝着坟山那边走去。

    路过大院子的时候,以前那里鼎盛时期是聚集了近七百人,可现在只有几十个老头、老太太了。在那一片片老旧得朽朽欲倒的瓦屋里,老头老太太们出来看着我们一行人。他们看到我们,还给我们打招呼,显得很热情,因为我们很有钱,在外面混得很好啊!面对这些招呼,我们一行人也只是淡淡地点头,并不多说什么,而且也不作停留,直走坟山那边。

    我们没想到的是,到了坟山里,来到雪花嫂的高大坟前,我们燃起了香烛,磕头作拜时,胡球也气喘喘地来了。这家伙一来,表现得倒真是让我震撼了一回,这也是他这一生最像人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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