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虞朝当女婿》第二十四章 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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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远并没有理会周围人的眼光,而是直接一个箭步冲到了桌子旁边,他拿起笔,将桌子上的纸给摊开,紧接着将毛笔浸泡在墨水之中。

    “哈哈哈,这个人怎么这么拿笔”

    “就是就是,怎么连毛笔也不会用”

    “我看他根本就不是什么诗词大会的魁首,他的诗就是抄袭的!一个真正的文豪怎么可能不会拿毛笔”

    而此时此刻当外面围观的人看到苏远拿毛笔的姿势,瞬间对他的好感全部都消失殆尽,而是无尽的调侃。

    毕竟,人性就是这样。

    当你做了一件扬名立万的事情,没有什么人在乎,但是如果你做错了一件事儿,就会有许多围观者,正是这个道理。

    苏远微微一笑,并没有理会他们。

    毫无疑问,古代没有铅笔,钢笔,圆珠笔等等之类的文字工具,他们都是用的毛笔,而毛笔也是炎黄古代书信最为重要的一环。

    特别是在虞朝。

    当然,他们这么说的原因,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话。

    之前,苏远也曾经学过国画,而且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他闲的无聊之时也会去经常画几幅。

    苏远知道,如果真的想要画一幅好的国画,拿毛笔的姿势,肯定与书法形式有所不同。

    如若想要写书法,毛笔的姿势,竟然是垂直向下,但国画不同,画国画之时,勾线必须要有立体感,要不然,不可能会画出一幅好的作品,所以来说,拿毛笔的时候一定要正中偏斜,手指不能放在5寸处,一定要放在6寸处,这才是画国画的精髓。

    那些百姓一个劲儿的大声开口骂,如果现在他们的手中有烂菜叶子和臭鸡蛋,说不定直接就扔上去了。

    但是在衙门里面的胡县令和樊天涯,包括唐晓他们三个却一脸的震惊。

    这个家伙到底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会国画

    看到这里,唐晓的脸都吓青了,如果这家伙的绘画技术真的如同齐白石一样,那自己今天可真的是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大概才过了5分钟,这家伙的眼神再次恢复了过来。

    “没关系没关系……”

    唐晓一直在安慰自己。

    就算苏远会画国画,那又怎么样

    想问一句,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的绘画技术能比得上齐白石

    况且来说齐白石的虾最难画,但这家伙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知道虾难画,偏偏要画虾。

    唐晓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着自己的正前方,眼睛里面似乎全部都是冰冷。

    唐晓咽了一口唾沫也不再去多说什么,而是一步一步朝着前方走去,本来想去故意泼个墨,但却被两个衙门的官吏直接阻拦下来。

    “不许动!”

    两个官吏说道,拔出了腰间的刀。

    唐晓并不会什么功夫,也不会在这里闹事,于是只是微微一笑,这样两只手放在脑袋旁边,走到中间有些焦急。追书看

    渐渐的,苏远已经将整只虾下的轮廓给画了出来。

    当那些百姓看到苏远画中虾的轮廓,也自然不再去说话了。

    他们本来以为苏远根本就不会画画,甚至都不会拿笔,但是万万没有想到,他居然用极短的时间将整只虾的轮廓画了出来。

    “我的天啊,怎么回事这个废物怎么真的能够把这虾给画出来!”

    “你先不要着急,国画最难的部分,不是勾勒,也不是描线,而是填色,要知道,如果颜色不均匀的话,那整个话没有层次感,就算是将物品画出来,但是却没有真实性,自然不是一幅好的作品。”

    听到这,所有人,都期待的眨了眨眼睛。

    他们甚至希望苏远真的能够把这幅画画出来。

    虞朝的文人很多,而武术家也多得数不胜数,但是画家,却凤毛麟角,如果姑苏城出了一个画家,那可真的是不得了,恐怕到时候,整个东凉,也会受皇帝的嘉奖。

    苏远咽了一口唾沫,坐在小板凳上,好像等候着什么。

    “你在等什么赶紧给我画呀。”

    樊天涯说道,没有什么好气。

    “刺史大人,这个您可就不懂了,我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这线条先干一下,为接下来的填充色彩做好准备,要不然这黑色吸收的不充分,接下来充颜,必定会混色。”

    “嗯。”

    樊天涯始终不懂的这么多,也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晓的脸色,十分难看。

    如果只是一副普通的国画,也就算了,但是看来这家伙所画的虾,跟正常人画的完全截然不同,这家伙画的那简直就真的是一幅完美的艺术品,巧夺天工。

    唐晓感觉有些坏事儿,如果说这一次真的让这家伙抓到机会,那接下来,根本就不言而喻,相信那家伙一定会想办法的整自己。

    毫无疑问,这件事情的主谋,就是唐晓。

    其实苏远根本连个屁也不知道,他根本就不知道东凉刺史来到了姑苏城,这件事情全部都是唐晓做出来的,这家伙拿走了画,还在那县太爷夫人的茶里面下毒,要不是有两个官吏及时发现,差一点点就得死一屋子人。

    而唐晓这么做的目的,也只不过是要将苏远给扣上一个巨大的屎盆子。

    上一次在百草堂,苏远的做法已经让唐晓明记在心,看来在医学上是无法打败这个家伙,但是总不能让自己无法打败一个赘婿吧

    赘婿,指的是男女结婚之后,男方待在女方的家中,也就是俗话说的吃软饭,毕竟这是炎黄千百年以来的封建传统,注定会被人瞧不起,包括女方父母。

    唐晓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紧紧的攥住了拳头,他就不相信,自己会被一个赘婿所打败。

    “可以充颜了。”

    苏远笑着说道,一时间,不知为何,他的微笑似乎有点迷人,就连那外面的平民老百姓之女,也有点心动,一时间却不知为何。

    就在这个时候,在外面的百姓让开了一条路。

    路的远方迎面走来一辆马车。

    马车缓缓地驶到那县太爷府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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