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悚》分卷阅读11

    向阳:

    对不起,妈。我这次出去了,如果还有命回来,我就来看您。我从小跟别人打架,因为别人都说我是个野孩子,没有爸爸。现在我自己又做了一件不能原谅的事情,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妈,你要保重。我留了5万块钱放在柜子里的,您该吃的就要吃,别那么节约了。妈,你一辈子都那么勤俭节约。现在就拿着这些钱好好享受。

    随后她们在郭向阳的家中提取到郭向阳的指纹后,指纹于菜刀还有把手上的指纹完全吻合。

    2010年2月8日早上9点钟,温红梅牵着郭向阳前来自首。

    原来郭向阳在7号的时候早已经准备好逃跑,可是他楞楞的拿着手中的火车票。

    望向天空,难道他这一生就注定这样逃亡下去?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

    郭向阳撕碎了火车票,回到了家里。

    就算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他也要回家看看妈一眼。

    郭向阳把一切都告诉了温红梅,温红梅说:“孩子。现在去自首还来得及,法律上还能减轻你的罪刑。妈也不想看你再进去,我也这么大岁数的人了。可是犯了法就要认罪,妈会等你出来。”

    有的时候事实让人无法接受,可是真相就□□裸的摆在那里。

    郭向阳在15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法律把他判给了母亲。

    父母的离婚给郭向阳留下了阴影。

    他在学校里从此抬不起头来,同学们都嘲笑他是个野孩子。

    郭向阳就那么一拳冲过去,把那个同学的鼻子打出血了。

    以后他开始跟着高年级的同学打架,郭向阳学会了偷、抢。

    欺负比自己弱年级的同学,还经常搜刮些钱。

    郭向阳每次拿着自己抢来的钱用在游戏机上。

    17岁的时候郭向阳就进了少管所,他出来后依然是死性不改。

    读完了高中,郭向阳没有再去上大学。

    郭向阳开始混社会,常常和社会上的人来往。

    有一次,郭向阳收了些小钱帮别人打架。

    他的出手很重,在那次的打架中就拿着钢管活活把别人给打死了。

    跟他一起打的几个跑掉了,他被抓住了。

    法律判了他十二年的大牢。

    蹲了十二年的大牢,他出来后跟表哥秦明联系想借些钱。

    他现在已经32岁,年纪不小了。

    秦明开了酒吧自然存了不少钱,他大方的借给郭向阳钱。

    郭向阳原本想好好做人,存些钱开个小店。

    可是有一天,秦明来找他喝酒。

    郭向阳也没多想就陪着表哥喝酒。

    秦明一边喝就说道:“兄弟啊。你不知道我过的好苦啊,我整天都在忙着赚钱,可我发现花花她出轨了。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抱着,我还不忍心跟她提出离婚。”

    秦明越说越难过就吐了起来,郭向阳拍了拍他的背。

    郭向阳说:“表哥。是哪个贱男敢勾引嫂子,我去把宰了。”

    秦明喝了一口闷酒说:“男的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你嫂子已经变心了,她整天都呆在家里跟那个男的聊□□,她的心里啊已经没有我了。我这心啊,死了。”

    郭向阳拍桌子说道:“嫂子怎么能这样!她对不起你啊表哥!”

    秦明想不过,告诉郭向阳说是想杀了姜花花。

    秦明自己不敢动手,怂恿着郭向阳。

    郭向阳答应了秦明,说是他去把嫂子给杀了。

    那天早上的时候,郭向阳拿着秦明给的钥匙进了他们家门。

    刚进去就看见姜花花的电脑还开着,他一看还真是跟一男人聊的热火朝天。

    心里来了气,我表哥对你这么好?你还背着他在外面会野男人!

    郭向阳看着卫生间的门蒙上一层水雾,灯还亮着。

    一想姜花花肯定是在洗澡,他轻手轻脚的到厨房取了把菜刀。

    右手拿着把菜刀,左手就把卫生间的把手给拧断了。

    姜花花这时候正裹着浴巾准备起身,郭向阳就一刀子挥了过来。

    第一刀没有砍中,姜花花躲了一下,砍在了她的左肩胛骨上。

    喷溅出来的血点,密密麻麻的在她的脸上。

    她在水中挣扎了几分钟。

    郭向阳失去了理智的说:“看你还乱偷人,砍死你!”

    姜花花眼神中带着惊恐的喊道:“救命啊,救……”

    救字还没有喊完,郭向阳第二刀就直砍到了她的心脏上。

    头发上、手上全都是血,姜花花睁着眼睛。

    血水混杂着洗澡水,蔓延了整个浴缸。

    通红的一片,郭向阳把菜刀扔到了她的尸体下面。

    他拿过卫生间的拖把,混杂着血水把脚印给模糊了。

    郭向阳杀死了姜花花后,秦明就给了他一笔钱,叫他快点跑,永远不要回来。

    秦明慌乱之下报了案,他在良心不安的情况下后来的二天后准备去自首。

    妻子都死了,他还活着干什么,不如自己去抗这一切。

    没让秦明想到的是,郭向阳他会回来自己认罪。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写下一个案件,残肢物语。可能有些重口味……

    第8章 第八章残肢物语(1)

    2010年2月12日在朝阳市发生了一起相当残忍的分肢案。

    位于南岸区闹市街道转弯处开了一家烧烤店。

    这家烧烤店刚开了一个月不到,可是因为味道有独特风味,不少人知名前来吃烧烤。

    一个五大三粗的胖哥拿起一串羊肉串就往嘴里塞着说道:“味道真香啊,老板再来一盘羊肉串。”

    对面桌的客人也叫道:“老板,来一箱啤酒。”

    小孩也喜欢吃烧烤,而且饮料还是免费送的。

    几个小孩要了可乐就到桌上吃着串串来。

    一个乞丐模样的人找烧烤店老板要些麻辣的味料。

    老板一看是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拿起身旁的扫把就打乞丐说道:“哪来的叫花子,滚远点。别打扰我做生意。”

    一脸厌恶的赶走了乞丐,可乞丐没有死心。

    他悄悄的趁老板送菜的时间,顺手就把味料给拿走了。

    老板回头一看,乞丐手里不仅拿走了味料还把他新进口的海鲜给抓走了一盘。

    这海鲜可贵得紧,不能便宜了这乞丐。

    他对店里的服务员小声说了两句,就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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