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来战!》不服来战!分节阅读34

    不知来者是敌是友。

    或是路过?

    曲熙然微微蹙眉,灵药探听片刻后,直起身开始向他汇报说:“帮主,前方一共六人,速度很快,马上就会与我们相遇。”

    灵南问:“可有马蹄声?”

    “没有。”灵药摇头,“是轻功。”

    灵月肩上扛着一根细棍,兴高采烈地跃跃欲试说:“难道是冲我们来的?”

    “大师姐……”阿乡抹了抹额头,小声问:“你在兴奋个什么?”

    “有架可打啊!你不高兴吗?”灵月摩拳擦掌,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笑道:“对哦,忘了你主要学医弄药。你是不知道咱帮里那群有多没劲儿,对打都不认真,帮主太厉害又打不过……”

    难得有外人可揍!

    阿乡听完默默苦笑,天杀的,我为什么当年会喜欢上这么彪悍的女人。

    曲熙然同情地瞥他一眼,心下戒备更慎。

    丐帮这一身打扮太过典型,一个两个还好说,五个一起难免惹眼,这条路是他从晶片给出的众多路线中筛选出来的,低调,距离大路不远。

    视野开阔,适合打也适合跑。

    ‘来了——’灵药对众人无声示意。

    几人同时点头,灵南已经捡了一把石子,时刻戒备。

    待人影飘至数丈外时,他刚想一把挥过去,却被灵月及时拦住,不着痕迹地握着他的手缓缓放下,自然极了。

    认识?

    灵南和灵药用目光询问同伴。

    灵月点头,低低道:“霹雳门的,凌萧萧。”

    她认出了其中一人,正是今天帮众姐妹提及的天下第一美男。倒不是这人有么的多帅气威武,而是他身上的香味太刺鼻。

    隔这么远都能闻,也不知道拿什么熏的。

    “阿嚏——”灵月蹭了蹭泛痒的鼻子,灵巧地将棍子收回腰间。

    曲熙然心下明白,对方定和丐帮没啥恩怨瓜葛,于是象征性地朝对方拱手示意,完全没有搭话的意思。

    正打算继续赶路。

    为首的人已摇着水墨在纸扇,温润含笑地走上前来,“白帮主,别来无恙。”

    长眉若柳,身如玉树,剑眉星目,倒真是个美男子,就是身上太香了,令闻惯了皂角粉味儿的大丐帮难以接受。

    曲熙然凝视他片刻,温和带笑地抱拳道:“凌兄好。”

    一个白衣如雪,穿戴考究,一个浑身补丁,不修边幅。

    灵月几人暗叹,果然还是咱们帮主更帅!

    凌萧萧眸色微闪,又向前几步,热情问道:“白帮主可是去参加武林大会?”

    曲熙然点头,“正是。”

    凌萧萧收了纸扇,邀请道:“正好我们顺路,是否结伴同行?”

    曲熙然顿了顿,面露为难,“谢谢凌兄的好意,不过还是算了。”

    凌萧萧敛了笑脸,用扇子敲打掌心,“白帮主不给面子。”

    曲熙然淡淡一笑:“哪里,我们是向西去往千梦山,瞧凌兄这方向定是去往安城,与我们恰好相反。若是与凌兄为伴,我们岂不是又回到了原点?”

    我虽不是本土人,但我有地图,你有吗?

    凌萧萧脸色一阵难看,他身后的一个人靠近几步,小声说:“少主,我刚才就想提醒您了……可是您飞的太快了。”

    凌萧萧脸色登时黑如锅底。

    第24章 客场

    午后微风习习,四周风景雅致。

    丐帮弟子的最大特点之一,耐饿,一天一顿乃是常有的事。

    曲熙然如今是丐帮帮主,总不好第一个说饿,于是勒紧裤腰带,默默压下胃中的空荡,步伐无异地与众弟子并肩前行,时不时找机会打量请求随行的霹雳门的众人。

    凌萧萧叫住他,“白帮主,已过午时,为何不稍做休息?”

    既然有人先开口了,曲熙然便顺水推舟赞同说:“那就停下休息一会儿。”

    说完还一副我这都是为了你照顾的表情,坦荡地拿出自己的小板凳,快速坐下。

    凌萧萧险些维持不住优雅的笑,勉强坐在霹雳门的人为他铺好的位置处。

    他纸扇一出,摇曳起来,瞧着丐帮的仗势难免好奇问:“你们去参加武林大会还随身携带这个东西?”

    鼻头都蹭红的灵月心直口快道:“坐地上多不卫生啊……”

    这味儿……他自己难道不觉得熏吗?

    “灵月。”曲熙然低声喝她,清俊的脸上略带歉意道:“让凌兄见笑了。”

    凌萧萧以扇遮唇,“哪里,灵姑娘所言极是。”

    那你还坐在地上……

    丐帮众人集体移开目光,嗯,这里风景不错,树多绿,树上还有只鹰。

    等等,有鹰!

    好像还挺肥的!

    灵药和灵南同时出手,咻——咻——,两枚暗器齐发,鹰毫无防备地被击中,垂直衰落在地上。

    灵药首先收回自己的长针,用碎布反复擦拭后收回袖中。灵南则将鹰腿提起,径直走到了曲熙然面前,咧嘴一笑,邀功道:“帮主,你看这鹰!”

    曲熙然一脸正色,“嗯,干得不错。”

    五人心中齐叹,终于有肉吃了!

    霹雳门六人被灵药和灵南霸道的捕鹰手法给震住了,江湖人道丐帮棍法精妙,掌力强悍,没想到还精通暗器,出手玄妙无声,完全不亚于霹雳门中的顶尖高手。

    凌萧萧眸色渐深,与门中手下交换了几个眼神后,由其中一个看上去比较精明的人带头问道:“白帮主,这只鹰有何不妥之处?”

    “当然有,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鹰。”曲熙然瞥了眼正被阿乡以药粉脱毛的鹰,淡淡解释说:“野鹰没有这么亮的毛色,凌兄,你仔细看它的两只脚,粗细相差许多,恐怕它的这只脚上经常会绑东西,用来传递消息的可能极大。”

    灵药和灵南默默远目,原来它是这样的鹰啊!

    霹雳门的人这才恍然大悟,唯有凌萧萧一个人脸色几变,终究还是维持住了得体的笑容,似不经意的问:“既然如此,杀了便是,又为何费事地除去鹰毛。”

    阿乡疑惑瞥他一眼,“哪里费事,半包粉末而已。”

    尤其这包粉材料极为常见,安城周围遍地是,用起来也不会心疼,出远门时他必会随身带上数包。

    丐帮的人心中明白,可霹雳门的人却完全不了解内幕,看他们的眼神都不太一样了。

    丐帮穷,行走江湖免不了风餐露宿,行李中自然不会少了佐料和碗筷等物。

    鹰肉很快烤好,味道飘香,连凌萧萧都忍不住吞吞口水。

    连同还想问的话一起咽了下去。

    “帮主,给您。”阿乡撕下一大块率先放到曲熙然碗中,又弄了一部分给灵月后拿出之前采到的野果,连剩下的鹰肉一起与灵药和灵南三人平分。

    曲熙然心知自己的斤两,也不推却,斯斯文文地啃咬起来,咸淡适中,肉质肥美可口,比烤鱼好吃许多。

    霹雳门的人巴巴望着。

    “少主。”有人忍不住出声询问:“要不我们在附近找家酒楼……”

    “傻小子!”领头的人忍不住拍了他后脑勺一巴掌,哭笑不得说:“我们钱袋已经丢了。”

    不然之前就不会卖力地用轻功赶路,还不是为了早点到达武林盟,吃上一顿热乎饱饭。

    阿乡与灵月交换个眼神后,问:“小哥,你们把钱袋放在何处,怎么会全丢了呢?”

    领头的人一提这事儿登时面露苦笑,“就是正常挂在腰上,现在的贼人可真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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