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剪秋》叶剪秋分节阅读69

    温奕脸色发青,郑重的给贞娘子磕头。

    “贞姨,饶她一命!求……求鸣岐先生……”

    “不可!除非鸣岐先生收回成命,你我均不能违背!”

    贞娘子毫不犹豫地拒绝。

    叶婉珍,虽然是她得意弟子,可是贞娘子也会审时度势,趋利避害,毫不留情。

    贞娘子的确是满意叶婉珍的。这个小女子聪明灵敏,善于学习,藏巧于拙,把她放在水云裳绝对可以独挡一面。但是她又善于伪装,口蜜腹剑,表里不一,胆大心狠……这么短的时间,叶婉珍不仅精通刺绣堆锦,而且已经学会读书识字,做帐盘货,甚至还会不着痕迹的利用漏洞给自己挣油水。

    可以说,叶婉珍就像一张摊开的纸,她所有的性格特点,贞娘子尽收眼底。

    但是这些行为贞娘子并不讨厌,因为这些恰恰正是贞娘子所需要的。

    她并不想成为像叶婉珍这样的人,相反,她对叶婉珍这样的人虽满意却并不欣赏。但是她可以把叶婉珍打磨成一把合适的刀,而她正是使用这把刀的主人。

    叶婉珍这把刀还很稚嫩,她还需要更多的磨砺,只是她没有机会了。

    相比温奕,心性纯和而不多言,聪颖沉稳而不张扬,是块最好的原石,若是他当那把刀,绝对比叶婉珍更忠心更好用。

    “三日后,鸣岐先生来访,若是这个投名状你再交不上去,后果自行承担。”

    贞娘子虽不忍再给这个孩子增加压力,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别人不死,你就得死。

    温奕面如死灰,颤抖着施了一礼后,生无可恋的退了出去。

    温奕的母亲弥留之际,给儿子暗示,去青阳——寻娘。

    温奕以为母亲病的言语失常,想让他去青阳寻父,不小心说错了一个字。但是来到青阳镇遭受了重重打击的温奕,无意中听到路人言谈之中提起的贞娘子后,突然参透了内容,于是他找到了贞娘子。当贞娘子看到他那张脸的第一眼,就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贞娘子内心酸涩,故人之子啊,眉眼如此相似!

    听到门声轻轻关上,贞娘子无力的倚着身后的软垫,长长叹了口气。轻抚衣袖,隐约地摸到手臂上那残留的坚硬羽毛,心里戚然。鸣岐说过——羽翼未丰,时机未到。

    想到自己第一次动手,瞬间突发觉醒,双手伸出来却变成鲜红的尖爪时,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那双如同恶鸟般的利爪会是自己的!而且浑身热血沸腾,有一股特别的兴奋,那是种杀戮弑血的冲动,让人丝毫没有办法控制!

    贞娘子调整了身姿,用玉葱般的手指端上一杯碧水清茶,慢慢地挪到窗边,斜斜倚靠,看着窗外的繁花陷入沉思。

    那些隐藏在青阳的鹰犬,估计早就注意她了,只是她现在面容改变了很多,所以没有立刻下手。但纸是包不住火的,自从那天鸣岐深夜来访,竟然有两只虫子盯上了。所以鸣岐下令,一个交给她处理,另一个弱的就交给了温奕试手。

    鸣岐先生的指令如山,任何人都不得违背!

    这虽然只是个命令,但更是个考验。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在鸣岐先生眼里,弱者都是累赘。

    成为累赘的后果,就是舍弃!

    贞娘子做到了,只是温奕……性情中人,不太容易。

    若不是曹老太主动找上门和她结下情谊,水云裳杀人的事件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

    那个曹老太,将近古稀之年仍然雄心不改,想玩票大的。一心为自己儿子曹达谋划,广结网,交天下,凡是她认可的有识之士统统成为座上宾,无论男女,无论尊卑。而且为人性格豪爽,一掷千金,不拘一格,她的儿子曹达更是谈笑间大展经纶,捭阖纵横……呵呵,铜臭商贾,酸腐书生,也妄想指点江山!

    这个曹老太,倒是个不怕死的,只是代价惨重到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会有多大!

    蜘蛛结网说不定能逮到虫子,但是如果连网都不结,那就一无所有。

    只是不知道这张网,到底逮的是哪个虫?

    贞娘子微微一笑,她的举止是隐藏不住的,那种高贵仪态也不是一朝一夕可养成的,所以不仅被朝廷鹰犬发现,就连曹老太也“一见钟情”,这些是贞娘子有意为之,如果说曹老太发现了她,倒不如说是她故意引诱曹老太“上钩”。

    曹老太提出,两人要像男子那般结拜成生死姐妹。

    但是贞娘子也像男子般高傲的拒绝了,君子之交淡如水。

    曹老太反而更为欣赏她清高的品格,愈发惺惺相惜了起来。

    她可是皇族,皇族是世间最高贵的血统!算你这个老太婆有眼光!

    她一直在青阳镇静心等待,等待自己那风华无双的皇弟来找她,果然,她等到了……

    那晚,鸣岐所赠那大地鲜血般刺目的一滴灵液,竟如此神奇,第一次唤醒了她先古血脉!赵氏皇族,果然天下至尊!

    鸣岐先生——齐王赵淳。

    ☆、七十六

    黑色牛皮长靴挑起叶婉珍的下巴。

    满头冷汗的叶婉珍只看到长筒黑皮靴子上那发亮的银首和繁复古朴的花纹,她飞快地看一眼面前如雄伟山峰般威慑的黑衣人,又诚惶诚恐的垂下了眼皮,呼吸急促,汗水湿透了衣背。

    她紧紧握住拳头,尖利的指甲深深扎入手心,手心顿时传来钻心的疼痛。

    她提前将指甲修剪的又尖又长,必要时,疼痛会使自己镇定一些。

    落叶无声,踏步无痕,这正是他的风格。

    一切都如往常般平静,万物生灵仿佛都噤了声,叶婉珍的心和大地在一起咚咚震颤。

    在这个没有浓雾侵袭的夜晚,她已经跪在这条必经的小路尽头等待了很久,这次,她终于没有错过。

    “小……小女子愿……愿誓死效忠!”

    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胆怯过的叶婉珍,面对巨大的威压第一次有些口语失常。

    “你的忠心对我没有丝毫用处。”

    一个暗哑而阴沉的声音传来,如同鹰头山上刮过带雪的寒风,让人冰冷徹骨。

    叶婉珍却激动万分。他和她说话了,他的脚接触到她了!

    “小女子愿赴汤蹈火,为您做任何事!任何事!”

    黑衣人静静的盯着鞋尖挑起如同老鼠般哆嗦的女子,她脸色苍白,冷汗直流,仍在苦苦强撑。若是将她脖子飞刀斩断,鲜血会从横切处喷溅三尺多高。

    终于,那只黑色的靴子放了下来。

    “你自尽吧。”

    叶婉珍一愣。

    但是这男子越是冷酷绝决,叶婉珍越是兴奋!

    人是贪心的,开始只是希望这辈子能再见一次,可是见到后又希望能有交集,可是交集后就结束一切归零,这是叶婉珍万万不想要的,她还想要更多。

    手指再一次刺破手心,粘乎乎的鲜血涌了出来。

    冷静下来的叶婉珍道:“死是小事,可是小女子一件事都没有替您做太过浪费。若您让我去杀曹达或是司徒瑾,小女子也立刻去做。”

    虽然不自量力,但是黑衣人仍是来了兴趣。

    “为何要杀他们二人?”

    抬出青阳镇最有份量的两个人,肯定比她自己要有用。叶婉珍咬牙,一口气道。

    “曹达一介酸儒,狂妄自大想异地称王,只不过依附其母才壮大,蜉蝣撼树死不足惜。而司徒瑾,手下均呼其大哥,其作风尤如悍匪,堂堂男儿,妄称青阳三杰之一,连手下的兄弟温饱都发愁,留之何用?若是我是曹达,定会剑走偏锋和螭国私下联手,一起开辟新的疆土!若我是司徒瑾,定会绑杀青阳富户乡绅,何愁财源滚滚!”

    倒是有点意思了。

    说的一套一套的,可见是提前精心准备的。而且知道的还不少,平时不少费心偷听。只可惜,是个傻大胆儿。

    和螭国合作,没有强大的能力驾驭,不亚于引狼入室,引火烧身。而绑架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嘛,那司徒瑾宁肯饿死也不屑为之,也就剩这点气节活着了。

    “曹达是巨富,司徒瑾有领军之能,无论别人对其如何垢病,也比你——有用。”

    一个芥豆大小的人物忠心算得了什么,这两个人比她有价值多了。

    黑衣人没有心思停留,一撩身后黑色披风,转身想走。

    叶婉珍重重趴在地上磕头。

    “小女子还有一位哥哥异与常人。自从大病一场醒来之后,不仅言行举止与以往颇为不同,而且有一手惊人的园艺,凡是他抚触的花木不仅能起死回生,而且生长极快,犹如花精!若您需要,小女子定会将大哥一起请来,为您效劳!”

    为了能留住对方,她有些口不择言,将早就心存疑点的东西加大夸张,就连她自己越说越心惊,越说越觉得真实,反而无意中真相了……

    见黑衣人停了脚步,叶婉珍大力磕头:“今上!请您吩咐!”

    黑衣人不禁冷笑了两声,这个丫头真是斗胆包天,这句话喊出来,只怕这水云裳的人要死个差不多了!只不过,马屁拍的正好,倒挺受用!

    “你先杀了温奕吧!”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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