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七年》重生九七年分节阅读14

    李艳珠也停了自行车,兴奋劲儿根本没减,“走呀,快点……”

    林校也从自行车后座跳了下来,打量着这两边的楼房,记得前几年她大姐还租住过这里的房子,所以她对这地方还是有点熟,本来都不太记得了,一进入这地方,所有的记忆都涌上来。

    她好像记得李艳珠是喜欢以前她们同班的一个男生,夜自修放学都能追着人家男生过去,这一次,好像就是这样子的事,——她忽然间笑了,快步跟在她们三个后面,走入乌漆抹黑的小弄堂。

    小弄堂里面四通八达,不像先头那边的家属楼,这边都是自建房,自建房的规划并不像家属楼那样子,把能占的地方都占了,就留下能让一人一自行车能通过的小道儿,她们走了两三分钟,才远远地进入昏暗路灯的范围——

    左右两边的房子有的亮着灯,有的关着灯。

    “这里这么样,怎么找呀?”陈明丽停了脚步,感觉再走下去也没戏,回头跟李艳珠说,“哎,艳珠,还是回去吧?”

    李艳珠往前走了两步,踮起脚,伸长脖子看看四周,都是差不多的房子,惟一的区别就是房子的朝向各有各的,看得她脸上的兴奋劲儿顿时都淡了,垂头丧气的,“走吧,这里可真难找。”

    “是呀,快走呀。”葛冬燕最快往回走,手极为亲密地挽着林校的胳膊,“哎,你跟韩康怎么样了,他们班好多女生都喜欢他。”

    林校没想过自己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先是一愣,脚步一停,手下意识地挠挠后脑勺,笑得一脸傻样,“喜欢就喜欢呗,我能有什么办法?”

    “怎么会没办法?”葛冬燕分明比她还急,紧紧地挽着她的胳膊,“那些人成绩又不好,跟你怎么比?”

    林校怎么听都觉得这话挺诡异。

    “对呀,好多人都不信你跟明丽能进重点班呢,”李艳珠听到葛冬燕的话,顿时来了兴致,颇有点义愤填膺的意思,也有些畅快的得意,“我昨天看初二那帮人还有些不服的样子,真是笑死我了!”

    “什么嘛,”陈明丽快步上来,“她们那是没眼光,我跟阿校自然是成绩好的,哪里是她们那种什么书都读不进的家伙能够得上的——”

    这自信的口气,叫林校真想吐槽,想当年她也是跟陈明丽一样自信,都深信凭她们的能力,什么县一中啦都不在话下,更别提二中了,那是随便发挥一下就能进,结果,两个都只考了四百多分,进的普通高中,读了一个学期两个人都辍学了。

    从小巷里出来,四个人就分道了,李艳珠与陈明丽是同个村的人,葛冬燕是另一个村,住的还要远些,三个人骑着自行车走了,很快地就消失在夜色里,林校一个人打算走回家,站在路口,让前面的车先走,这会儿还没有红绿灯——

    刚走过路灯,就看到对面路上的百乐宫冒烟了,她瞬间瞪大了眼,站在原地没动,没一会儿,整条道上都聚集了人,还有从百乐宫里急忙跑出来的人,跑出来的男男女女画风分明跟聚集起来的人不一样,有年轻的面孔,也有中年人,女的穿着有些布料少了点,有些布料并不少,染着头发,涂着艳色的红唇,也有不化妆的;男的嘛,有着装正常的,也有染着黄头发的,都慌乱地跑入人群里。

    百乐宫的烟越来越浓,聚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将整条道儿堵得水泄不通,林校困难地挤过人群,看见边防派出所的人都迅速地出来疏散人群,她连忙退到边上,看向不止是冒烟,而且火光冲天并迅速地将隔壁同楼层的都跟着烧起来。

    好惊人。

    百乐宫在小镇上已经好多年,这些年渔民先富起来,个个地都“财大气粗”,船都往大里整,越大越好,不止是船,就是穿着都是由渔民先兴起来,2500元一件的梦特娇每次一上货就卖了精光,渔民都几乎人手一件梦特娇,好像梦特娇就是身份的象征;买梦特娇,那是穿着,百乐宫就是一个娱乐的去处,镇上还有些小舞厅跟歌厅,都不如百乐宫的名次。

    一场火,就把百乐宫烧了,烧得后来百乐宫就再也没开过,那个地方足足有好几年都是黑乎乎的被烧过的架式留在那里——

    “小偷,小偷,抓小偷——”

    忽然间人群里叫嚷了起来,声音极为尖利焦急。

    林校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到一个人影从自己身边跑过,她想也没想的,就提起手上提着的袋子砸向那人,袋子里有好几本书,语文、数学、英语,提着并没有什么分量,却把那个人砸慢了些——

    没等她后悔自己怎么就脑袋发懵了,人就跟那人给狠狠地推了一下,屁/股先着地,疼得她眼泪一下子就冒出来,坐在地上,好半天起不来,那人一推她,就迅速地挤入人群里。

    周围的人,谁也没扶她一把。

    就是那个叫小偷的女人,也没看她一眼,就继续追人去了。

    林校默默地站起身,将掉落的袋子还有书捡起来,不止屁/股疼,双手也跟着疼,手刚才是直接抵着地面,此刻是火辣辣的疼,尤其边上没一个人来扶她一把,而且就光看着她,更让她满脸通红。

    “小姑娘,多管闲事做什么,小心小偷盯上你。”

    等她走开,隐隐地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

    这声音并不能让她觉得安慰。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两个掌心都稍稍破了皮,胡乱地用手背抹去眼泪,哭有什么用,都几岁了还哭!

    回到家,家里灯关着。

    她用钥匙开门,手往门边上的开关一按,家里并没有人,冷冷清清,估计父母出去做鱼生意了,把手上的袋子往桌上一放,她就用毛巾擦擦手,没敢碰破皮的地方,找了点蓝药水,往破皮处涂了涂,两手心顿时全是蓝紫色,疼得她直抽气。

    也到不是真多疼,可能是心里头聚了点那些东西,让她觉得分外的疼。

    待得蓝药水干了后,她才去摸自己的裤袋,不止摸,她还把东西掏了出来,灰色的钱,一千三百多块钱一分不少地在她眼前,看到这些钱,她觉得手上与屁/股也不那么疼了,钱真是种稀奇的东西,还能让人忘了疼。

    她想了想,觉得还是找她姐林洁好,她姐林洁可是有身份证的人。

    这一晚,她睡得很好。

    转天,就是期末考试。

    ☆、第016章

    “还不起来,今天要考试,魂都没有了?”

    大清早地,林校被叫嚷声惊醒。

    一睁眼就看到林长富的背影,在灶台前盛饭。

    八点半考试,早上考语文。

    她的脑袋是清醒的,记得一切事情,还记得昨晚看到百乐宫着火的事,双手摊开来,蓝药水刺眼极了,一夜过去,并不怎么疼了,就两手四根手指头去夹起毛巾把水挤干,往脸上抹抹,全作是洗脸。

    她穿得很单薄,

    家里只有林长富在家,在桌前吃饭,不时横着视线往她这里看过来几眼,吃饭依旧有声,丝毫不知道收敛。

    赵霞没在。

    灶台前的地上放着一整盆的鱼,用盐腌着。

    大抵都是林长富干的,他活会干,但就是脾气改不了。

    林校穿着挺薄,里面一件棉毛衫,再加上毛线衫,外面就是蓝白相间的校服外套,下面就一条校裤,棉毛裤都没穿,显得很能支撑得住冬天的温度,相较于以前,这还算是穿得厚的了,记得上辈子吧,这时候她只穿一件棉毛衫,外面直接套校服,要说冷嘛,肯定是冷的,可能是年少时身体火气足,她并没有觉得有多冷。

    脚上是双毛皮鞋,还是赵霞的鞋子,她一直没舍得穿,就给了林校穿,林校一入冬一直穿着,后面的线稍稍有点松了,不仔细看还真是看不出来,不管下雨还是好天气,她统统这双鞋子。

    没办法,入冬了,总不能再穿卫生鞋,那单薄的,就是坐在教室里双脚都能冷得发抖,不止是脚冷,这脚下一冷,连身体都冷,哪里还有心思听课,在家里还能穿赵霞亲手弄的毛线拖鞋,上学总不能穿这个去。

    陈丽已经去学校了。

    林校将两手合在嘴前,呼了一口气,迅速地跑起来,跑跑就不冷了。

    棉袄好像家里都没有,她不记得一直没买,还是这时候的冬天并不像后来那么冷,反正说不清,惟一说得清的就是现在家里真没有棉袄,就是普通的丝棉质地棉袄都没有,尽管丝棉棉袄在冬天的冷风里简直要跟没穿一样,要说林校怎么知道这个的,那是后来她真有了件米色的丝棉棉袄。

    冬天的风,也不能阻挡她的速度。

    她耐力好,能跑,长跑一万米简简直直轻轻松松的就跟没事人一样,最奇特的是她还能一直维持着那种速度,但是体育必考项目50米短跑,她老是跑出九秒多点,不是刚及格就是不及格,为此她很苦恼。

    不同于以前,从上一届中考开始就把体育分加入中考总分,要是体育不及格拉的分就多了,上辈子林校的体育总分才125分,总分有30分,一共是考三项,800米跑,50米短跑,还有立定跳远,是固定项目。

    想到那个可耻的125分,她就加快了脚步。

    一路跑过去,确实有效果,她跑得全身都热,身上甚至出了点汗。

    到教室里时,教室里一点嘈杂的声音都没有,只能听得见翻书的声音,她也放轻了脚步,从讲台那边绕过去,走到最里面,路过陈明丽的位子时,陈明丽还朝她眨眨眼,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林校喘着气,也回她一记眼神,还指指她的书。

    陈明丽立即懂她的意思,冲她吐吐舌/头,还是满不在乎。

    林校摇摇头,拿她没有办法,一个学期以来,不管是明示还是暗过张明丽,让她好好读书,偏张明丽就没心没肺的一点都没有在乎,闹得风风雨雨的,特别是别班男生闹得更欢,几乎是别人一提起张明丽就知道是谁了。

    她不听,林校也不会再多费唇舌了,坐在位子上翻着语文看,把平时摘记过的地方都仔细看了看,然后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地背着这些资料,没一会儿,她就几乎已经能倒背如流了,这非凡的金手指,让她背起书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八点半考试正式开始。

    由他们的语文老师亲自监考。

    记忆力归记忆力,但记忆力并非是全能的东西,她能记住书上的内容,还有老师进过的内容,但有些题只能靠自己做,这就看她的理解能力了,还有就是作文。

    林校先看题目,扫下来才有了个大概,不会做的题目肯定要放弃,或者随便选个答案,也许能蒙对,能做的题目全做完,然后再写作文,作文必须八百字左右。做题很顺利,她下笔如有神,并没有第一个交卷,而是仔细地坐着检查了一遍。

    走出教室,看到同学们站在那里已经悄声地对答案,有的说是自己错了,有的非得坚持自己是对的,林校并没有走向他们,直接地走向楼梯那边,打算回家。

    刚下了三楼到二楼,冷不丁地被人撞了下,她身形一歪,险险地抓住扶手才站稳了身体,一回头那人影都没了,只听得脚步声“噌噌”地往四楼去,她根本没看到那是谁,只得悻悻然地再接着下楼。

    才没走两步,就听到二楼的起哄声。

    她看过去,都是初二的男生,围了二楼的围栏一圈,冲着她起哄,还有人试着上来似乎要挤到她的面前,她一个停步,男生就往后退,脸上的笑意挡也挡不住,像是碰到有什么好玩的事一样。

    要是真是以前的林校,面上可能会害羞,但内心非常乐呵,觉得自己受男生欢迎,心里为这份欢迎而暗自得意,——但现在的她不同,她不走了,就站在那里,冷冷地看向那些嘻皮笑脸的初二男生们。

    就盯着他们,一个一个地盯过去。

    他们开始还笑着,慢慢地像是觉得有些尴尬了,没笑了。

    林校这才从二楼下去,背挺得极直,不是害羞的“落荒而逃”,而是正大光明地走下楼,他们富有朝气的面孔,在她的眼里不过就是些小屁孩子,而且都是些不好好念书就知道捉弄女生的“坏男生”。

    那些早恋什么的,于现在她来说不过是条歪路,她不想走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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