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怪ban证厅》鬼怪ban证厅分节阅读14

    林意:“哦,好像有不能说的秘密,不过你还是不要告诉我了,好奇害死猫的。”

    中午的时候,林意又收到了诺里的信件,打开信封,一张照片就掉了出来,林意捡起来一看,立刻被美呆了,照片里,诺里直立漂浮在海洋底下,阳光自上层的海面照射下来,使海水从上至下渐进地由明转暗,站在海水中间的诺里就像站在圣光里一样,他长长的尾巴伸进低层阴暗的海水里,头部却被柔和的阳光照耀着,他的身体以极放松的姿势漂浮着,周围是一圈圈绕着他打转的鱼群,似乎他就是那个被阳光召唤着,游向光明的人。照片旁边写着一行小字:突然想家了,回去了深海打转一圈,那里很美,有机会带你去逛逛。

    “想家了?我也很想家啊。”林意摩挲着照片上的字,内心无限惆怅,阿渊这些天也不知道去哪里,现在他连个说说话的人也没有,今天觉得一股子负能量气压压着,心里沉沉的。

    ☆、第二十八章

    下午,林意把已经处理好的文件送到朱老板的办公室让他签名,当林意放下文件转身离开时,一本红色封皮的书从办公桌后的书架上掉了下来,林意走过去捡起书,想把书放回书架里,却意外瞄到书的封面写着三个大字,“芳菲传”。林意头脑里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不应该翻开那本书看的,可手却像着了魔一样,不听使唤地掀开了第一页,那书的第一页只写了一行大字:苏氏芳菲,含恨溅血而死,厉鬼者也。然后,那行大字的墨迹像融化了似的沿着书页慢慢往下掉,如同流下的暗黑色的血泪。

    “啪”,林意合上书,像刚被救起的落水之人一样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胸口闷闷的像被海水压着般痛,这本书太邪乎了,林意一刻也不敢耽误,立刻把书放回书架上,逃也似的离开了朱老板的办公室。

    林意刚走到大厅,隔着老远就看见朱老板叉着水桶肥腰,站在办公桌前对着珍子各种国骂,珍子被骂得不敢抬头,长长的秀发像个发帘一样垂下来遮住了正脸,身子瑟缩成最小值,像只受惊的兔子,模样好不可怜。林意不得不对朱老板的治下功力写个大大的服字,从早到晚,他好像也没让办证厅的某位员工舒坦过,不得不说,朱老板战斗力强悍啊!

    为了不被殃及池鱼,林意决定站在原地,等朱老板骂完后他再回到座位去,结果他这一站就是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朱老板用他的口头禅“气死我了”结束了他的员工训导工作,等朱老板离开后,林意走到他的座位上坐下,对隔了一个位子的珍子说:“喂,你没事吧?”珍子肩膀一抽一抽的没有回答林意的问话,过了好一会儿,林意拿起桌上的纸巾走了过去,拍拍珍子的肩膀说:“多大点事呢,我不也经常被他踢吗!唉,这回你犯了啥事啊?”珍子抽过林意放她桌面的纸巾,一边擦着鼻涕一边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不就是打错了一份报告嘛,我都第一时间改过来了,他用得着骂我这么久吗?还老强调我是个没用的,经常动不动就拿这个来说事,你以为我不想长成厉害的妖怪啊!何况我本事大着呢,他不会欣赏而已。”

    林意:“呵呵呵,老板的话别太放心上,这是员工职场守则的第一条。”

    “哼!”珍子拿出手机说:“我的wifi强大着呢,你看!”珍子用她的手机刷开了一个网页,正是晋江文学网。

    林意默:大姐,这跟你的wifi有任何联系吗?

    珍子指着手机屏幕说:“你看,这网页做得挺不错的,上面有很多小说,还有一个栏目是专门关于穿越小说的,从我第一次看穿越小说到现在,我研究过方面很久了,唔,大概三百年的时间吧,后来我想,当我的wifi达到了一定的极值时,所产生的电磁场能够扭曲时间和空间,这样子就能够让人顺利地穿越到任何的一个时间段里,改变历史,改变人物的命运,从而颠覆整个世界,你想想,你是穿越过去的那个世界的先知者、救世者,你拥有无数的金手指,能在无须担心版权问题的情况下借用任何后世的科技发明,整个世界你说了算,这得多爽啊,若哪一天我成功了,朱老板即使跪在地上低声下气地求我,让我把他送回过去改变历史,我也不会鸟他呢!”

    林意:“.....”“醒醒吧少年,你还要继续工作的。”

    珍子激动地指着自己的脸说:“你不信我!你质疑我的能力!连你也质疑我!”珍子脸上的肌肉扭曲着,模样狰狞地说:“虽然我从没试验过,只有一个主意,穿越这挡事还处于蓝图勾画阶段,但总有一天,我的一个小小的idea会成长为参天大树,主宰整个宇宙,到时候,你们所有自以为强大的愚蠢鬼怪都会来膜拜我,我的10万兆wifi可不是盖的。”说着,珍子周身泛起一团蓝光,林意和珍子之间的空气流在剧烈地涌动着,当林意意识到事态严重想逃亡时,却发现气流已经快速地把他和珍子隔绝在相对的空间里,看不到外面的景物了,而他的脚像被钉在地上一样,寸步不能挪动。

    “住手珍子,你想找试人当验品,想证明你自己的能力,但你不能拿我来做实验啊,你有恨就直接冲朱老板去啊,别伤害无辜的我啊!”林意大叫着,可惜入了魔的珍子根本停不下来,林意觉得周围的空气都重得像水流一样,一浪浪向自己压来,压得林意无法呼吸,这边林意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那边珍子仍喃喃自语着:“一定能行,这次一定能行,wifi万岁!”并继续努力发功。

    林意心里狂泪,正所谓兔子急了会咬人,还是乱咬的那种,平时以为兔子战斗力最渣,没想到破坏力却这么了得,真是看走眼了。

    一阵天旋地转后,林意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办证厅,周围是一团团的迷雾,无法判断身在何处,头顶上空传来了珍子的声音:“草!你竟然穿越到芳菲生前的故事里去了,你是不是今天看见了芳菲的什么东西了,好穿不穿的,穿到那只厉鬼的身平里去,万一你被她撕了回不来了,朱老板会把我交给薛定谔剁了的!”

    林意:“.....”你现在知道怕了?这个时候你不是更应该关心我的死活再考虑你自己的未来吗?“珍子你在哪里?快把我拉出去!还有,你刚才说芳菲是厉鬼?”

    珍子:“我也想不到真的会成功穿越的,我也是第一次做试验啊。芳菲是只厉鬼,要不然你以为她为什么天天穿大红色的衣服,红色的鞋子,浑身红得像个移动利是封一样啊!你到了芳菲的故事里,只能熬到自然死亡才能出来,不过你所在的那个世界里的时间和现实世界的时间是不对等的,你在故事里熬完一辈子,熬到七老八十也没关系,回到这里后顶多过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所以你不用当心啦,这段时间里我替你兜着的,我就不能陪你去了,哎呀,时空大门在关闭了,我不能多说什么了,你好自为之。”

    林意:“喂喂,慢着,芳菲是厉鬼,她是不是死得很惨的,你刚才说穿越能改变历史,改变人物的命运,从而颠覆整个世界是真的吗?那我改变芳菲的命运,让她开心点不就行了吗?”

    天空传来珍子着急的声音:“笨蛋,你守好你自己到自然死亡就好,芳菲死后变成厉鬼,你若做了什么触怒于她,她把你撕了,你就魂飞魄散,永远都回不来了,记住,故事你你可以和任何人作对,但绝对不能和芳菲作对,芳菲她怨念很深,不是你这种小人物能化解得了的,自作聪明只会……”

    珍子的声音渐渐消散于空中,直至完全听不见,林意也开始堕入无尽的昏迷中,等待在芳菲生前的故事中醒来。

    “哗啦啦”林意刚睁开眼睛,一盆冷水兜头淋来,林意瞬间变成了一只落汤鸡,一个个头比林意高出一头,头上扎着丫鬟双髻,气焰嚣张的少女扔下手里拿着的水盘,指着林意鼻子劈头劈脸的骂:“臭乌鸦,你以为你自己是那根葱,敢挡我金珠的路,我今天就要替你那白痴的主子教教你苏府的规矩!”说完,那丫鬟撸起袖子抬起手臂,一巴掌重重地挥了过来,“啪”的一声,林意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听到声响后身体不由得颤了一下,却意外地没感觉到脸上有任何的不适,林意睁开眼,却发现一个华服少年站在自己前面背对着自己,刚刚金珠那巴掌看来是落在他脸上了。那少年张开双臂把林意护在身后,对前面叫金珠的丫鬟说:“不许你欺负邬雅。”

    “呦,听过奴婢替主子挨打的,却没听过主子替奴婢挡巴掌的,我今天算是开眼界了,二房的果然是个白痴,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啊哈哈哈。”金珠站在原地笑得花姿招展。

    ☆、第二十九章

    林意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去理清了这个复杂的世界,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强迫自己接受竟然穿越到这个坑爹世界的事实,最后林意得出一个结论,他该把自己埋了,好穿回去鬼怪界,毕竟那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世界,相对!

    是的,林意魂穿成一个名叫邬雅的小丫鬟,是个女孩,没错,就是个女孩!当了二十几年的直男,竟一朝穿越成一个女的,以后还要用这样的身份接近自己的昔日同事芳菲,林意想死的心都有了。(为了简便,这个故事里直接称呼林意为邬雅,穿回□□厅后再改回来)

    邬雅是个刚满十岁的小女孩,她所处的苏府是当朝太医院首席太医苏悟锦的府邸,苏家世代行医,并连着三代人统领太医院,担任太医院的首席太医。到了这一代的苏悟锦,不但医术高超,且擅长专营,他让族中子弟利用他的名号在京都广开药坊,由族中子弟坐镇药坊行医,向富人兜售各种宫中养生秘方,竟把医药做成了一条商业链,这也是苏府如此富裕的原因,亭台楼苑水榭池塘,八房姨娘成群的奴仆,邬雅不得不感慨,原来医界暴利不是现代才有,古代就有。

    邬雅的主人是二房的独子苏淘华,名字听起来像桃花,但他父亲的原意是希望他“淘尽铅华呈素姿,万花落尽始见真”。对于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孩来说,理解父亲给予他那些高大上的期望实在是太难了,他宁愿把时间花在每天与小跟班邬雅在花园里胡闹,不过淘华的胡闹方式很特别,他喜欢解剖各种小动物,小猫小兔等,当然是等它们自然死亡后,我们的小淘华还是挺善良的。每次的解剖对淘华来说都是神圣的,他会认真地拿笔画出他解剖后所看到的东西,而且还拿着硬尺子比着比例画,这认真的学术态度令曾经某个在高中试验课中抄作业,不按比例随手画图的人汗然。邬雅一度怀疑淘华是不是也是穿越来的,几番试探下,邬雅发现淘华除了在医学上展现了超乎年龄超乎时代的天赋外,其他方面仍停留在小孩心智的水平上,所以淘华应该是土著人,而不是穿越者。

    在邬雅眼里,淘华无疑是优秀的,但在其他人眼里,淘华那种质疑书本不爱读书,喜欢解剖尸体的超时代行为无疑是离经叛道的,不被接受的,于是,各种关于淘华是个白痴智障,恶鬼上身的流言漫天飞,每当淘华解剖被抓住后,挨打的总是她这个小跟班,幸好淘华的娘亲樊姨娘,这个掌管苏府后院的女人是个良善的人,而樊姨娘的管家娘子——邬雅的母亲,在邬雅和淘华被抓后,第一时间主动跳出来打邬雅一顿,樊姨娘就不会再追究此事。邬雅私心想,自己的母亲下手又不是很重,如果自己的挨打能换来这个正直的,在自己第一次穿来时就为自己出头的孩子宝贵的学习机会,为他撑起一片天空,就值了。于是,狼狈为奸二人组就此成立。

    在邬雅穿来时珍子就再三告诫,芳菲将来会成为厉鬼,不要和芳菲作对,不要站在芳菲的对立面上,可是,这个世界最坑爹的设定就是,在邬雅从穿越来的第一秒开始就站在了芳菲的对立面上,因为大房的小主人就是——苏!芳!菲!

    大房和二房的人势如水火,斗争不断。芳菲的母亲是前太傅的嫡女,可惜她那医术高明的爹爹无法留住自己的妻子,在芳菲的母亲生产芳菲时她就难产死了。虽然芳菲的太傅外公已经告老还乡,族中无人替她这个孤女撑腰,但御宅屋的傲骨让芳菲无法向妾侍出生的樊姨娘低头,喊她一声娘,再加上芳菲的乳娘,她娘亲当年的贴身丫鬟,那个刻板的宋嬷嬷经常在她耳边叨念:“夫人当年难产一事极为蹊跷,老爷身为御医仍无法救回,恐怕是有人暗中下毒手,夫人死后这苏府谁得益最多谁就是凶手,小姐你身为长女,理应继承苏府的医家大业,切不可让苏家继承权落入二房的庶子手中,便宜了当年的凶手。”

    大房和二房的谁是谁非邬雅不想评论,毕竟经过三个月的观察,邬雅觉得樊姨娘真的是个良善之人,不是装的,苏悟锦只有淘华一个儿子,却有八房姨娘,樊姨娘虽握管家大权,却不曾苛待任何一位姨娘的吃穿用度和侍寝机会,苏家其他姨娘的女儿也是一个接一个的生,甚至对于大房的挑衅行为,例如芳菲的贴身丫鬟金珠,趁着邬雅落单四下无人时就打骂等,她都是采取大事化小的政策。看到这个局面,邬雅表示很纠结,该帮谁好呢?站队神马的最讨人厌了。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淘华和邬雅在后花园捣鼓着这个世界还没发明的奇异东西。

    淘华:“小雅,那干瘪瘪的花瓣好丑哦,这晒干的桃花做膏好么?”

    邬雅:“信我,后世都这样做的。”

    淘华:“后世?什么是后世?”

    邬雅:“没,没什么,快把蜂蜜和碾碎的冬瓜仁一起放下来,和桃花瓣捣匀。”

    淘华:“耶,做好后好像还不错的样子,把这个献上去爹爹会认同吗?两年一度的医童选拔什么的太让人操心了,若这个桃花膏能让我过关的话,我又能轻松上几个月的时间了。”

    邬雅:“放心啦,这里都没人试过用桃花做美容膏,你是第一个,这东西美容驻颜功效可好啦,之前的人只知道用什么灵芝何首乌等高贵药材做美容膏,你的别出心裁会让其他人一下子就记住你的,你以后是要入宫当太医的,说不定这桃花膏能得宫里的娘娘们青睐呢。”

    淘华苦下脸说:“我根本就不想进宫当太医,宫里那么多条条框框的规矩,估计我待上三天就闷死了,何况家里不还有芳菲姐姐嘛,姐姐从小读书就很棒,过目不忘的,十三岁开始行医,到现在都累了四年经验了,让她入宫就行啦,我只想天天待在家里和小雅一起。不过我若说这话爹爹定又恼我了,唉,好烦。”

    邬雅心里咯噔了一下,状似无意地问:“噢,这么说你不讨厌你姐?我看她挺讨厌你的,每次见面都没拿正眼看你,大房那边更是小动作不断,我们这些做下人的都替你着急呢,你倒想得开,你难道没想过和大小姐一争高下?毕竟苏家只有一个继承人,老爷明显偏心你的。”

    淘华:“比起做太医我更想做游医,到外面一边游历一边济世救人,爹爹对姐姐太苛刻了,如果姐姐能进宫做太医,继承苏府,我到外面去游历,不就是两全其美吗?”

    邬雅:“呵呵,可惜暂时没有女子当太医的,大小姐充其量就能做个出色的医女,继承苏府这事难度太大了。”不过只要你们没利益冲突的,我想从中调停就好办了。

    傍晚时分,胡闹了一天的淘华还是在家宴上迟到了,今天是苏悟锦四十六岁生日,因为不是整岁大生日,就只在家里摆宴,家人一起吃个饭就算了,淘华明显是疯玩了一天忘了这事,但当苏悟锦看到淘华后,还是笑眯眯地朝淘华张开双手,要求淘华坐到他身边来,完全没有要责怪的意思,已经坐满一桌的女孩姨娘便各种打趣淘华,唯有坐苏悟锦旁边的芳菲一脸平静,眼观鼻鼻观心地默不作声。

    有别于鬼怪界的艳红衣裳妖艳打扮,这里的芳菲经常穿一袭白衣,还是比较宽大的,遮住了女性发育良好身材的那种,头上除了扎着玉冠外别无其他首饰,和一桌子莺莺燕燕,打扮光鲜,珠钗玉佩的庶女们相比,芳菲的这种刻意模糊性别的打扮,给了她成熟严肃的气质。比起鬼怪界御姐风范十足的样子,邬雅更喜欢芳菲这种如秋风中傲然挺立的白菊般干净利落的样子。

    落座后,苏悟锦一边为淘华夹菜一边考察淘华的学业,又问起淘华为今年太医院的医童选拔做了什么准备,当淘华说他辛苦了一天才做了一小罐子桃花膏时,苏悟锦皱起了眉头,但当淘华直接复制邬雅的话说这膏美容驻颜,宫中的娘娘会喜欢后,他的眉头又舒展开了,站在淘华身后侍候着的邬雅看得一阵郁闷:这苏悟锦不似爹,太冷静到冷血了,除了淘华还放了点心思外,其他的女儿在他眼里都是一件件待价而沽的商品,看他给其他庶女的联姻就知道了,全都是出于利益为目的,也不管联姻的男方是不是个渣,他给淘华起名时希望他淘尽铅华,自己却不停地给淘华染上世俗,真是一个矛盾的人。

    果然,下一秒苏悟锦就说:“芳菲,你年纪不小了,户部侍郎的二儿子不错,爹打算把你许配给他,你以后就在房里安心待嫁学学刺绣,不用再学医了。”

    芳菲冷不丁地被点到名,惊得啪的一声放下碗筷,说:“怎么这么快,不是说今年的医童选拔我也去参加的吗,万一选上了我还要天天到宫里报道,我不想此时嫁人。”

    苏悟锦冷冷地说:“选上能咋样!充其量是个能在后宫得宠的医女,给低位的妃子瞧瞧病罢了,爹还能指望你什么!你身为苏家长女却不出嫁,后头的妹妹怎么出阁!何况户部侍郎的二儿子仪表堂堂并成年了,你不嫁过去,别家的女子抢先和他说亲了,到时候你上哪儿去找这么好的婚事!”

    芳菲的胸膛剧烈地起伏了两下,深吸一口气再吐出,然后极力用平静的语调说:“爹爹,我两年前着手做的玉龙散前些日子终于成功了,陛下不是一直被头痛之症困扰着吗?以我的医术在医童选拔中脱颖而出不成问题,到时候我把玉龙散献与陛下,陛下必定龙颜大悦,那玉龙散我已经在堂兄的医馆中找多名穷人试验过了,很有效,不信你可以问堂兄。至于婚嫁一事,我想在医童选拔后再作打算,爹你先别急着定亲,我年龄还小,希望能在家多侍候你老人家几年,京城里的好男儿总不缺的。”

    苏悟锦沉吟了两下,说:“好吧,就照你说的做,回去你把玉龙散的配方写给我,给陛下吃的东西非同小可,我得亲自过目,发现没有纰漏再让你呈上去。就这样定了,大家继续吃饭。”

    然后,众人继续起筷,苏悟锦又转头和淘华说话了,只有站在淘华身后的邬雅看见芳菲低着头,刘海遮住下的双眼写满了愤怒和不甘,垂下的手紧握成拳,待再次松开时,指甲处隐隐有血迹。

    ☆、第三十章

    究竟是谁杀了芳菲,令她怨气如此之大呢?不像是二房的人,淘华原本就有心避让他的姐姐,樊姨娘亦不像是会歹毒地在背后插刀之人,这让邬雅感到深深的无力,这毫无头绪的局面,想要提前救下芳菲也无从着手啊!

    不管怎样,生活仍继续着,自家宴过后,大房和二房的斗争转入了白热化,大房开始意识到,自己高贵的出生在苏府占不了什么便宜,苏悟锦一句轻飘飘的话就可以让芳菲嫁出去,芳菲出嫁总不能带走大房的所有人吧,留下的人就只能被二房的人糟蹋了,毕竟没了芳菲,苏府后院就属樊姨娘最大,而樊姨娘就算再怎么良善,总要护着自己的手下不要被欺负得太狠了,没道理刀□□肉里了还要对着敌人微笑,只是自古后妈难做,樊姨娘连后妈都算不上,她还没被苏悟锦扶正呢,面对咄咄逼人,天天没事找渣的宋嬷嬷带着的大房一干人等,她也是焦头烂额,疲于应付,而这状况唯一的受益人就是淘华,因为樊姨娘没时间督促淘华读书了,他就可以天天带着小跟班邬雅去他们的秘密花园。

    终于熬到了医童选拔赛那天,芳菲以精湛的医术毫无悬念地拔得头筹,而靠走后门获得选拔资格的淘华则毫无疑问的吊车尾了,苏悟锦的脸色五颜六色的转换着,甚是精彩,下面负责监考的小医官个个都吓得战战兢兢,没人敢说话。

    当朝的医童选拔相当于医学界的科举考试,第一名相当于科举状元,虽然选拔上医童只是获得一张能进宫深造医术的通行证,离进太医院当上医官还有好长一断路要走,但皇帝为表嘉奖,医童选拔的第一名有一次进宫面圣的机会。

    “有劳公公带路了。”苏悟锦说着,把一锭金子塞进面前太监的手里,那公公接过金子藏好,老脸笑成一朵菊花,一边说着“不敢当不敢当”,一边在前面带路,身后跟着苏悟锦和芳菲。在路上,那公公有意无意的说:“苏太医令千金真是厉害,这么多年来,她是第一个通过医童选拔赛的女子,还是第一名,真真不简单,只不过女子一般都从后宫医女做起,若有朝一日能当上太后或者皇后的御用医女的话,那真是天大的造化。哦还有,三个月前宫里新来了一批小主儿,估计苏医女以后会在宫中打上照面的,其中的方莹小主是方贵妃的侄女,方家是朝廷重臣,教养的女儿亦是个知书达理的。不过现在最得宠的是蒋欣小主,她的父亲虽然只是个正七品的县令,却生了个貌美如花的女儿,进宫才三个月,蒋欣小主就侍寝多日,被封为蒋美人,风头正盛着呢,不过蒋美人和方小主虽同批进宫,却相处不甚和睦,蒋美人倒隔三差五的病一下,招招医女,方小主身体还好,不过前几天和蒋美人拌嘴后病了几天,现在已经痊愈了。”

    芳菲知道这公公是收了金子后有心提点自己,告诉自己宫里的情形,便把他的话都记在心里了。很快,一行人到了正殿外,在三跪九叩后,芳菲终于抬头看到了皇帝,不惑之年的皇帝英俊中带着成熟男子特有的魅力,他坐在那最上面宽大的金黄色龙椅上,的确让许多豆蔻之年的少女为之神魂颠倒。芳菲默默地低下头,皇帝却开口说:“噢,今年的医童选拔第一名竟是个医女,有趣有趣。”  坐在旁边下首位,打扮妖娆的宫妃却嘟嘴撒娇道:“皇上这话还从没称赞过臣妾呢,难道臣妾就是无趣呆板之人,臣妾不依。”皇帝笑着用手刮了下宫妃的鼻子,说:“醋坛子!朕早先应该封你为醋美人。”宫妃娇笑着说:“皇上封赏什么都是欣儿的福气,不过,医女外表再美也是个医女,得医术过关才行,虽苏医女是苏太医的千金,但宫里可不是有关系就能阿猫阿狗都塞进来的。”

    跪在下方的苏悟锦叩头道:“蒋美人所言极是,苏家乃医药世家,小女十三岁便开始行医,之前听闻陛下被头痛之症困扰,小女便着手整理研究民间治头痛秘方,历时两年,终于研制出玉龙散,此药已经在民间的患者中试验过,效果极佳,臣亦过目过药方,乃一奇药,愿献与陛下,祝陛下龙体安康,福寿延绵。”

    皇帝在龙椅上往前倾斜着身体,饶有趣味地说:“吃惯了各种宫廷秘方,无用,朕倒对这民间秘方抱有希望,正好朕今天头还痛着,小新子,把药呈上来,让朕试试。”

    太监小新子接过苏悟锦手里的药,将药放温水中泡好,试过药无毒后呈给皇帝,皇帝喝过药后闭目养神了一会儿,再睁开眼时已经龙颜大悦,说:“很好,头痛之症虽没完全退下去,倒也减轻了不少,都是多年的老顽疾啦,朕知道要想根治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以后苏医女就在宫中随侍,负责治疗朕的头痛之症。”

    芳菲内心狂喜,她没想到这么简单顺利就能得到皇帝垂怜,那以后自己的命运就能捏在自己手里,不用担心被人宰割了,她赶紧叩头谢主隆恩。

    皇帝又问:“是了,你叫什么名字?”

    芳菲恭敬地回答:“臣女苏氏芳菲。”

    “芳菲,芳菲”皇帝念了两遍芳菲的名字说:“好名字,果然人如其名,是个可人儿,下去领赏吧。”说完,皇帝就挥手让苏悟锦和芳菲退了下去,达到目的芳菲高兴地离开了正殿,却忽略了一双恶毒的眼睛一直盯着她退下去的背影。

    待苏悟锦和芳菲退出正殿后,苏悟锦说他要回去太医院处理点事,让芳菲自己跟着小太监出宫,说完就走了。芳菲看着苏悟锦远去的地方,那不是太医院的方向,而是刚才医童选拔的医局的方向,料想他是去处理淘华的事,虽然有点小小的失落,但转念一想,以后自己即使没有父亲的依仗亦可在宫中立足,这点小小的失落就消散不见了。

    就在芳菲在宫道上走着时,旁边的树丛中突然蹿出一个小宫女,撞上了芳菲,芳菲当时步速很慢,但那宫女却以夸张的姿势跌倒在地上,手里的托盘飞了出去,托盘上的一琉璃杯摔在地上,应声而碎,宫女立马跳起来指着芳菲大声说:“是你故意撞的我,害的我把皇上赏赐给蒋美人的东海进贡的琉璃玻璃杯摔碎了。”

    这宫女大喊后,原本寂静无人的宫道上立刻从四面八方蹿出七八名宫女太监,把芳菲团团围起来,看见这阵势,领路的小太监立马意识到什么,一个快速闪身到旁边的树林里,溜了。妖娆婀娜多姿的蒋美人在宫女的搀扶下走了过来,悠闲地说:“是谁如此大胆,竟敢打烂皇上赏赐之物。”那个小宫女立刻跪下向蒋美人不停地泼芳菲脏水。

    芳菲跪着听那小宫女说了一大堆,等她说完了再平静地开口说:“蒋美人,我没有故意撞这个宫女导致她打烂琉璃玻璃杯,这里是出宫之路,这个宫女手捧着皇上赏赐这么重要的物品,却一个人独自走在出宫之路上,还匆匆忙忙地毫无小心之意,这本就耐人寻味。”

    “啪”,蒋美人一巴掌重重地扇在芳菲脸上,把芳菲侧脸打歪到一边,用压抑着愤怒的声音说:“媚上惑主的东西,身为一个医女却用奇门道法勾引皇上的注意,企图留在皇上身边近身侍候,现在做错事却百般狡辩,不肯承认错误还把责任推卸在无辜之人身上,像你这种心术不正之人怎配留在皇上身边,来人,给我打,打到她招认自己故意损坏圣上御赐之物为止。”

    就在围着芳菲的宫女挥起巴掌打向芳菲时,一把清脆的声音在芳菲身后响起:“慢着!”一个穿着粉色宫装的宫妃在一众宫女的簇拥下走了过来,她缓缓开口道:“蒋妹妹好,看蒋妹妹的架势,是要把这医女往死里打啊,她不招就要被打死,她若招了,损害圣上御赐之物仍是死罪,她横竖都是死,真不知这位医女哪里得罪了蒋妹妹呢?”

    蒋美人掩嘴娇笑着,可惜眼神恶毒的看向面前之人,似乎想把前面的这粉衣宫妃盯死,她讽刺地开口道:“方莹姐姐好手段,这出宫之路鲜少有人走动,方莹姐姐却能料到这里今天会出事,在最紧要的关头救下这医女,让这医女承你的恩情,怕就怕是方莹姐姐早就派人盯着我的一举一动,见我来这儿你才来的吧,而且都在旁边看戏看了很久了,故意在我要打人时再出手救人的吧,不过我奉劝姐姐一句,戏呢,坐旁边看看就好了,别想着横插一脚,何况你我二人虽同时进宫,但我已被封为美人,而姐姐你仍是一小主儿,这地位悬殊着呢,我的事,你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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