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狗的光明》群狗的光明分节阅读21

    余找找不明白怎么自己说错了什么,但身边的男神哥扭头拿后脑勺对着自己,一只手捂着脸,另只手端着酒杯还在抖,肩膀也不规律的颤动着,好像哭了。

    他觉得男神哥一定是觉得委屈了,当即更加郑重,掷地有声地说:“是的,他是好人!”

    金酒十放下酒杯,难以自持的大笑起来,笑得直不起腰,直接仰面倒在地板上,捂着肚子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万春也俯在桌面上拍桌狂笑,边笑边哎哟哎哟地叫,气息不稳地问他:“小弟弟,你……你是智障吗?”

    余找找更加看不懂了,疑惑地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我不是啊!”

    万春感叹地嗯了声,“那就是眼瞎了!他今天干的这些件事儿,哪一件你觉得是个好人能干出来的?欺负完妇女欺负小姑娘,欺负完小姑娘又欺负老爷爷,你还觉得他是个好人?他分明是个混蛋!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

    万春义愤填膺的指着金酒十怒斥:“你没听见人家老头儿骂他什么吗?高丽棒子!你知道高丽棒子什么意思吗?”

    余找找摇摇头,万春又道:“高丽棒子,就是高句丽,就是我们朝鲜族,拿着棒子去砸东西、去打人、去杀人,小日本儿还他妈在东三省上蹿下跳时我们朝鲜族就这么欺负人,到了现在还是这么欺负人。就只靠棒子,就是棒子!不讲道理,手里有棒子,天下是我家。你觉得我们这种就会拿着家伙欺负人的人,可能是好人吗?”

    他说到最后,眉宇间堆积起恨铁不成钢的悲愤,目光中是深重的羞惭和自嘲。余找找看了眼身旁的男神哥,发现男神哥望着棚顶也是一副怅惘的神情。

    他能感觉到两人身上那种无奈和哀恸的气场,那种气场让他也说不出的难过。

    “圣经里面说:义人和不义的人,都会在新世界里得到复活和审判。我觉得……好人,只要对身边的人好,就可以了。别人的死活,没那么重要吧?如果每个人的生死我们都要管,那我们就不是人,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了。所以,当我们活着的时候,好坏就让身边的人去判断。等我们死了以后,好坏就留给上帝去审判吧!”

    余找找好容易才鼓起勇气说了这么长一段话,说完还生怕自己讲的不够清楚,抬头看向万春,“我这么讲,你能听懂吗?”

    万春缓缓点了点头,感激地朝他笑了下,“听懂了。”

    余找找也笑了,笑完才后知后觉的感觉男神哥在看着自己,果然一扭头就见他躺在地板上,明亮的灯光照得那双眼睛也灼灼闪烁着,好像点缀着明星的夜幕。

    “我是不是说多了?”

    金酒十坐起来,略给他倒了一点酒,“不多,我刚好听懂。来吧,白粉儿哥,小崽儿,金棒棒敬你们,祝咱们在那个能审判好人坏人的新世界里,殊途同归。”

    “来来来,”万春举起杯豪爽笑言:“喝完这一杯,还有一杯,再喝完一杯,还有三杯!不醉不归!”

    厅里响起温润缠绵的歌声,身穿朝鲜族传统服饰的姑娘们闻歌起舞,舞姿曼妙柔美。金酒十和万春都跟着哼起歌谣,席间万春拉着余找找非要认他当弟弟,余找找死活不干,一不小心就把金酒十男神哥的称呼给说出来了。

    “你管他叫哥是哥,管我叫哥也是哥,不要差别对待嘛!小金哥虽然厉害,他也就在南方还能装装牛逼,在延边,还得是靠我白粉儿哥,叫我一声哥,哥在延边保你横着走!”

    余找找面带赧色地拒绝了他的好意,“我有男神哥一个哥就够了,其他的……不需要。”

    “等等等等,”万春感觉自己出现了幻听,“你管他叫什么?”

    “叫哥呀!”

    “不是,刚才那个,什么哥?”

    余找找一本正经道:“男神哥。”

    顿时又惹来二人一阵捧腹大笑,金酒十揽住他的肩膀,往怀里贴了贴,“小崽儿,放心,就冲你这声男神哥,哥也必须认真对你好!”

    吃完这顿笑语晏晏的接风宴,万春有事先撤了,本来让他们俩去他安排的酒店住,可出门先是小雨,饭馆偏僻打不到车,二人走了一段路,雨就跟豆子似的噼里啪啦砸下来,五分钟不到他俩就成落汤鸡了。

    金酒十尚有些微醺,眼瞧着这雨短时间内停不了,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漫天雨雾中只见马路对面一排乌压压的老楼房,灰不灰白不白地杵在阴暗里,透着股阴森气息,活像鬼屋。

    “没办法了,”金酒十把头顶的外套又朝余找找那边遮得更多了些,“去我家吧!”

    余找找也没来得及问便被他带到鬼屋门口。金酒十掏出钥匙拧开吱吱哟哟叫唤的铁门,入目先是个乌漆麻黑的院子,一楼有着长期没人住的霉味儿,到二楼,金酒十又拎出把钥匙,开门前还得先用脚踹一下,年久失修的防盗门在黑暗的楼道里嘎达一声闷响,然后从门缝里泄露出屋内暗红色的灯光。

    金酒十还在纳闷儿自家的灯怎么变成这幅鬼样子,突然间听到一声男人发出的惊呼,扭头看向右手边的卧室,只见一个健壮的男人上半身捆满红绳,戴着眼罩,双手被皮带吊在一根木桩上,双腿夹着道细瘦的腰肢,股缝间有根黑的吓人的家伙进进出出,正被人干得酸爽不迭。

    那干男人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万春嘴里他那个快要成魔的亲姐姐——金酒九!

    金酒九披着件袒胸露乳的松垮睡袍,胯间的假玩意儿随着她的动作猛地用力一顶,继而毫不留恋地抽出来,解掉假玩意儿“啪嗒”往桌上一扔,只见她一揽睡袍,系上腰带对目瞪口呆的金酒十说:“回来了,狗崽子。”

    金酒十的心情真是……千万般的难以形容。

    第21章

    金酒九跟金酒十有七成像,除了眼睛更长、皮肤更白、个子更矮,当然,如果一米八零的身高对一个女人来说算矮的话。

    她身上有一种迫人的气场,即使她像浑身没长骨头似的瘫坐在沙发里,眼睛也没精打彩的不知在看哪儿。可余找找还是能敏锐地察觉到一种危险的气息,这气息就像那天晚上,金酒十撑着伞走到面前慢悠悠地对他笑,一种狩猎者有恃无恐的气息。

    卧室里的那个男人在克制着未平静的喘息声,期间还伴有木头磕打在地面哆哆嗦嗦的碰撞声。

    金酒十不知道自己是该把卧室的门关上,还是应该走进去把那个男人从木桩上解救下来。他发现自己的尴尬大于震惊,这可是金酒九啊!金酒九什么吊诡的事情做不出?哪天她要是真正常了,那才真的不正常呢!

    但他注意到余找找一直盯着卧室里的男人看,该是吓傻了。

    “那边,”他指着一个房间道:“去把衣服换了。”

    余找找乖巧地点点头,其实他一点都没被吓到。因为在他的观念里,这种性行为一点儿不奇怪,诸如徐二对待被剁成碎块的那个小男孩儿,以及后来在仓库里吴墨跟徐二的放浪形骸,这些不正常的性行为塑造了他扭曲的性观念。如果今天他看到的是正常的男女关系,那画面才令他震惊呢!

    金酒十浑身无力地坐在金酒九对面,他从人类的语言里实在找不到适合此情此景的开场白,只好强迫性让自己失忆,语气生硬道:“你……知道食一的事么?”

    金酒九懒洋洋的抽根烟,懒洋洋地说:“他能有什么事儿,无非就是惹了一屁股自己摆不平的麻烦,等别人给他摆平呗!狗崽子三岁看到老,十年如一日,窝囊废一个!”

    她精准的总结更让金酒十无力,“那可是你弟弟。”

    “弟弟?”金酒九掀起眼皮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你们十八岁之前,我可是尽到一个家长的责任了,国家规定十八岁以后就是成年人,既然是成年人,就该自己为自己负责。一有麻烦就来找我,我看起来像废品收购站站长啊?”

    这红灯白墙搞得家里不伦不类,人在这种氛围下也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金酒十望着姐姐,她脸上冷血无情的神色和嘲讽的目光让他特别恍惚,好像她只是个刚刚碰面的陌生人,以前从未见过,更谈不上了解。事实上金酒九总给他这种感觉,她的所作所为永远超乎预料,永远难以理解。

    “我有时真怀疑,你是跟我在同一个世界里长大的么?怎么咱俩的世界观从来不在一条线上,这世上有你真正在乎的人么?”

    “有啊,”金酒九竖起拇指指着自己,“我自己,还有毛爷爷。”

    谈话到这里,那个男人已经穿戴好恢复了人模狗样,西装革履的站到金酒九身边,用一种在金酒十听来有些奇怪的口音恭敬地对金酒九说:“九爷,我先回去了。”

    是北朝鲜的,那应该是偷渡过来的。金酒十打量着这个纯种的高丽人,从他一丝不苟的站姿和身材上看,这人要么是个老牌儿打手,要么当过兵。

    金酒九有气无力地嗯了声,右手还夹着烟,左手却伸过去抽出人家塞在裤腰里的衬衫下摆,然后环着腰往跟前轻轻一带,男人便来到她身侧。金酒九的脸贴上他的腹部,手探进他的裤腰里在屁股上捏来捏去,“他们今天不住这儿,不用走。”

    金酒十从他脸上看不到丝毫的僵硬和不适,只在金酒九的手摸到某个地方时突然哆嗦了下,语气仍然四平八稳:“朴硕海他们在万春那里闹事,几个老头子都在,我去一趟。”

    “叫他们有本事来这里闹,”金酒九不耐烦地抽出手,眼见这根烟刚抽到头,顺手又点了根,“一帮活腻了的狗东西。你现在就给万春打电话,让他跟那帮老家伙说,谁有不满,直接来找我金酒九,不敢来的,都他妈给我憋回去,有多远滚多远!”

    似乎被这件事影响了心情,她对金酒十的态度也陡然间变得冷厉起来,“你回来干嘛?就为了那个小狗崽子?你倒是闲得很,没事儿就滚吧,看着就碍眼。”

    要么死气沉沉,来精神了就不说人话,金酒十还嫌她碍眼呢。

    “小崽儿,”他朝在门缝里偷看的余找找招手:“咱走。”

    瓢泼大雨变成了绵绵细雨,俩人撑一把黑伞,到底还是走出一公里才打到了出租车。那幢年代久远的老楼在黑夜的雨雾中渐行渐远,灰败的墙体几乎与天空的乌云沦为一体,模糊不堪,丁点灯光都不见。

    金酒十看着余找找恋恋不舍地关上房门,才掉头去到楼下的清吧,万春独自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正无聊的看着电视里的竞技运动自斟自饮。

    “见到你姐了?”

    金酒十给自己倒了杯洋酒,“她跟那个北朝鲜的……到底怎么回事儿?”

    “看样子你比较不巧,撞上人家做好事了吧?”

    金酒十见他丝毫不惊讶,颇难以置信的嗤笑了声,“你早知道?”

    “何止是我呀,”万春总算把注意力转到他身上,“几乎整个道上的人都知道,你姐——金酒九,在操男人。”

    金酒十想不通,这不是挺私密的事儿嘛,怎么所有人都知道?

    万春不等他提问就先一步回答:“我们的九爷不分任何场合,不论任何地点,不知检点,兴致来了随时随地打一发。起初大家还不相信,后来亲眼目睹的人越来越多,不相信也不得不相信了。”

    “那……那个男的……他就……没反抗过?”

    “为什么要反抗?”

    金酒十觉得他这是废话,是个男的都不会被一个女的这么……这么……他想不好措辞,为所欲为?

    万春侧过身,眼含笑意,用一种老师教育学生般谆谆教诲的语气说到:“咱们都知道,再凶的狗,一旦认准了主人,哪怕它有能力可以把主人咬死,可它还是任凭主人打骂,哪怕主人把它打得就剩一口气,当主人遇到危险时它还是会挺身而出。对主人打不还口骂不还手,是因为在它眼里主人是非常有威严的,它不敢,天性促使它也不能。但不容许别人欺辱它的主人,是因为它爱主人超过它的生命。狗之所以对一个人绝对忠诚,首要条件一定是爱,其次才是后天训练等等因素。

    金酒九,你姐,我的老大,作为一个女人走到今天的位置,你可以想见她多有手腕和头脑,多有魄力和多狠。这样一个女人,谁敢质疑她的威严?谁能质疑?别说今天那个北朝鲜的命还是她救的,就算别的男人,她要是想,你信不信有大把的男人排着队、挤破头,想爬上她的绞刑架,求着她虐待。

    为什么?因为强者的光芒永远让弱者们趋之若鹜。得到一个强者的临幸,哪怕是一个眼神,都足够让好多人炫耀一辈子。

    男人都想征服,也更想被征服。那个北朝鲜的男人,他现在就是一条狗,金酒九的威严让他畏惧,金酒九的强大让他爱慕,这二者结合到一起,你知道会引发什么吗?”

    金酒十对他这番学术讨论不屑一顾,“什么呀?”

    “追随,”万春斩钉截铁的回答道:“一辈子的追随,从心理到生理。哪怕有一天你姐她从现在的位置上摔下来,至少她曾站在顶点,只要我们无法超越她曾到过的位置,她的阴影就会一直留在我们心里,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会忍不住效仿她。”

    “说得这么神,我怎么就没看出她牛逼在哪儿?”金酒十的冥顽不灵让万春很无奈,他拍拍金酒十的肩膀,“明天例会,你来看看吧,你姐她刚刚做了些安排,明天,就是你见证历史的时刻。”

    “我对她创造的历史不感兴趣。”

    “那你对她的安危总还有兴趣吧?别那么看着我,她安排的很周全,我一个是想让你跟她学学,还有一个,咱们都是自家人,真有危险,自家人总比外人靠得住。”

    第二天的延吉仍然是个阴雨不断的倒霉天气,金酒十带余找找在公司附近找了个早餐摊,俩人刚吃完没几分钟,金酒九就带着几个马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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