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狗的光明》群狗的光明分节阅读12

    这人神经不正常!金酒十摸着刺出胡茬的下巴,他应该是特别羡慕自己,就像穷酸丑陋的丫头会偷偷穿富家小姐的衣服臭美,他大概也是靠穿自己的衣服来填补他的自卑,幻想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英俊潇洒。

    操,要不报警?没劲。要不拿着录像去找他?那又能怎么样?最多揍他一顿,还是没劲。

    大猫站在跟前,抻着头嗅着他身上的油星味儿,金酒十反手一巴掌拍过去,指着它的鼻子说:“养你有毛用!你他妈看个家都看不好!”

    大猫鄙视地丢给他一记斜眼,晃悠悠走到窗台边趴下了,四只狗崽儿在主人和老娘间打来打去。金酒十的皮拖上转圈一圈牙印,沾满了口水。

    “狗崽子!”金酒十瞪着它们骂了句。

    第二天余找找去的时候,发现男神衣柜里的衬衫全部洗过晾在阳台上,一件都没给他留。

    不能试穿男神的衣服,余找找很失望,他的目光最终落在那张铺着天蓝色床单的大床上,犹豫了三秒钟,便把自己摔进床里滚了好几滚,一会儿翘二郎腿,一会儿装模作样地抽烟,幻想着男神会在床上发生的n种可能,他很想在这张床上踏实睡一觉,但时刻会被主人抓到的提心吊胆影响了他的心情,这天只待了一小会儿就揣着小胖下楼了。

    但当走到自家楼下时,余找找呆滞地望着坐在花坛边抽烟的男神,男神正在盯着他,眼睛幽深如同洒在夜空里的墨点,阳光散开在他乌黑茂盛的发丝里,烟雾飘飘渺渺,邈远高深,气势逼人,很刺眼。

    金酒十朝他招招手。

    余找找踟蹰半饷,蜗牛的速度走到他面前,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坐。”

    余找找就在他身边坐下了,书包里的小胖在他背后哼哼唧唧,动来动去。

    金酒十在帽檐和口罩残存的皮肤里看到一抹霞红,他从余找找身上闻到自己须后水的味道,清凉的薄荷味在夏季炎热的空气里窜入鼻腔。于是余找找听到男神笑了。

    “你这书包里装的什么呀?怎么还会动?”

    余找找一张脸热得快冒烟,他欲盖弥彰的转过身,把书包藏到金酒十看不到的角度,却正好面对金酒十,跟他大眼瞪小眼,怎么也说不出话。

    “哦,瞧我这记性,忘了你是哑巴了。”

    余找找瞪圆眼睛,想说我不是哑巴,可眼珠子都快瞪出眼眶了,还是一个字都说不出。

    “你住我家对面呀,”金酒十眯着眼睛,“诶你家的户型跟我家一样么?你看,我忘带钥匙了,太阳这么大,我去你家坐会儿吧!”

    他说着站起身,径直走向楼道,上了两阶台阶才发现余找找没跟过来,又转过身,朝他招手说:“来呀。”态度就像是邀请他去自己家一般。

    余找找慢吞吞的走过去,金酒十的一双大长腿在他眼前炫耀的摆动着,高大的身板时刻要让他仰视。那宽阔的肩膀将衬衫撑得一丝不苟。余找找挑剔的将这具身体从头到脚扫了好几个来回,他希望这双腿可以是个罗圈腿,希望他有个大屁股,总之不要这么完美,但等金酒十停在门口,转头看他时,余找找的心就跟他走路的速度一样缓慢,跳得他头发晕。

    他掏出钥匙拧开门,金酒十先他一步走进屋里,他的皮鞋在地板上有节奏地敲着,咯哒咯哒,每一声都准确地叩着他心跳的节奏。

    金酒十翻了人家的冰箱,发现这小子简直抠门的可以,连瓶矿泉水都没有,想来完全去他家蹭吃蹭喝了。

    客厅里的老式书柜上摆满了书,金酒十抽出一本,瞧着上面的书名高高挑起眉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看这种书?能看得进去?看得懂?”

    余找找点点头。

    金酒十撇撇嘴,随意翻了几页,“是讲怎么炼钢的?”

    男神是个庸俗的人,但这并不影响他光辉伟岸的外表,余找找甚至在他低头阅读的侧脸中发现了另一种耀眼的英俊,他想他应该让男神定在书柜前,永远保持这个姿势,就定在他家里,守着这具雕像,他就可以在满足中过完余生了。

    金酒十把书放回书柜,拧开卧室的门,大咧咧的脱掉衬衫,站在空调下面叉着腰吹凉风。

    余找找的眼睛落在他的腰上,那里有两道人鱼线消失在皮带束缚的裤腰中,西装裤把他的屁股裹得又挺又翘,弧度十分好看,反观前面,笔挺的裤子中间有处鼓起。余找找当然知道鼓起的那处是什么,他揣在外套兜里的手不自觉摸上自己的裤裆,软绵绵的一团,毫无形状可言,跟男神裤裆里的东西简直天差地别。

    金酒十是故意的,他叉着腰**气十足地转过头对他笑,下颚微扬,眯着眼,与生俱来一股蔑视的神色。

    “喂,小哑巴,不给我倒杯水么?”

    余找找想要说话的**从没这么强烈,他“呃”了声,声带在身体里引起陌生的震动,令他头皮发麻,于是他又闭嘴了。他给男神倒了杯自来水,递过去的时候,小胖终于顶开拉链,从书包里窜出头,趴在余找找的肩膀上望着自己的“姥爷”。

    “诶哟,”金酒十瞧着狗脸,一眼认出这是老四。他伸出手,越过余找找的肩膀逗弄着小胖的下巴,小胖软薄粉嫩的舌头舔着他的手指,然后毫不见外地咬着玩儿。

    余找找身体僵硬的瞪着金酒十。

    “你这狗……”金酒十说:“好眼熟啊,我前些天丢了一条,跟这条长得一模一样。诶?你这狗哪儿来的?”他眯起眼,“不会是偷我的吧?”

    余找找连忙向后退了一步,边摆手边说:“不……是!”

    金酒十讶异道:“原来你会说话,”他顿了顿,又说:“那到底是不,还是是?”

    余找找又摇头摆手道:“不……是!”

    “哦,”金酒十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我就当你不是吧。那你把狗放出来呀,再憋坏咯。”

    他坐到床边,瞧小狗一出来就扑到自己脚边扒着腿求抚摸,摸着狗头,不在意地说道:“那小偷儿胆儿特肥,我回家刚好碰到他,本来就要抓住了,结果他给了我一巴掌,操!打人不打脸嘛,我他妈一直记恨到现在,哪天要是让我抓到他,非他妈左右开弓甩他个十几二十个耳光。诶你是做什么的?”

    余找找只盯着活泼的小胖,手心早已布满热汗,仿若身陷囹圄,想逃,又无处可逃,只无言以对。

    金酒十低声笑着,把小胖抱到腿上,揉着那圆滚滚的肚皮,“你这狗喂的倒是挺肥。我丢的那条,是一窝里的小四,刚生出来瘦得不行,吃奶都抢不到奶头,我每天都得把别的狗崽儿扒到一边去,专门等它吃好了再让其他狗吃,可真是一把屎一把尿。结果没想到,你说哪个小偷那么不长眼?放着人民币不偷偷只小狗崽儿!唉,可真是心疼,也不知那小偷对我家狗好不好。”

    他自下由上盯着帽檐下的一双眼睛,故作悲愤:“想想就来气,真可恨!“见过贼喊捉贼的,没见过明知道贼是谁,偏还装作不知道喊着要抓的。金酒十这般迂回试探,换了其他小偷早猜出他的来意,偏余找找认定他是个善良的好人,把他的话一字不落全信了,心想:我可千万不能让他知道我就是那个小偷!

    “你不热么?在家还裹得跟粽子似的,怎么?是不是长得特好看,怕被人惦记,不敢给人看呐?”

    余找找瞬间别过头,眼眶马上红了,男神如此看重他,这下更不好见人了,万一给他看了真面目,他得多失望啊!

    金酒十搁他背后狡诈地笑着,想到:小样儿,我刺激死你!

    “诶你干嘛拿背对着我啊?怎么不想见我?”他拉住余找找的腕子,烫得余找找一哆嗦,金酒十恍若没感觉,“坐下来跟我说说话嘛,咱俩多有缘啊,那么多人,偏那天晚上我遇见你,偏你又住我对面。我可是拿你当朋友,难不成你看不上我,不愿意交我这个朋友?”

    愿意的愿意的!余找找心说,我这辈子……真走了狗屎运才交到你这个朋友。

    可他太久没说话,这功能目前有点儿失灵。

    金酒十长叹一声,把小胖放到地上,在小胖凑上来时还把它踢了个跟头,“算了,你不愿意跟我说话,我也不在这儿烦人,走了。”

    余找找忙不迭转过头,拉着他的手堵在他身前,眼睛亮得晶莹剔透,“比…耶……别走!我……说话……好…好久……没没说了,我……愿意……说的!”

    “哦,”金酒十深思着点点头,都不问人家为何这么久没说话,就说:“你声音挺好听的,多说说。”

    余找找顿时既感动又心酸,他平生没怎么与人交往,真面目往往只一个照面的时间,怜悯与嫌恶常不分家,并不懂人与人交流时也有潜规则,加之他对金酒十奉若男神,因此全不辨他话中的真假,只当自己在男神眼里是好的。一时恨不得推心置腹,又怕吓跑男神,真是百爪挠心,难过和喜悦并存。

    但金酒十这老江湖眼光老辣,从种种迹象就看出此小偷避世离俗,傻得一逼,早晚哄的他连北都找不到,到时再狠狠奚落,叫他恨不得没来过这世界。

    他露出一个真挚的、喜悦的笑容,拍拍余找找的肩膀,“好了,既然你拿我当朋友,那下次,咱多联系,常聚。”

    余找找一双眼睛欢快地唱着歌: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男神真是个善良的好人,知己!

    啊,这可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第12章

    说起生意人,多半要与精明狡诈联系到一处,说起精明狡诈,多半以南方人声名在外,其中又以浙江人最为出名。

    这可不是贬义,精明狡诈说白了就是脑子够用,浙江之所以能有今天,除了他们的脑子,人家敢于吃苦拼搏的精神,可不是吹的。

    十年前,广州某处贸易市场的一家旅馆里,整层楼住的都是浙江人。

    他们不远万里搭乘火车来到广州,旅途诸多艰辛,那会儿江西的扒车党相当猖獗,又要护紧荷包,又是提心吊胆。因为异地取款要扣手续费,他们便提前揣好货款,结果一下车,又要经受广州飞车党的层层洗劫。

    广州,唉,广州……

    这可真是个神奇的地界,攒动的人潮不仅来自全国各地,更有许多外国人。三十七八度的高温里一些高头大马的中东人,头裹纱巾,身穿西服,一伸手,十个指头有八个戴满金银钻戒。那些姑娘们,娉娉婷婷一抹娇姿,但偶尔风一阵卷过,她们当即捂耳朵的捂耳朵,摸脖子的摸脖子,身上的金银眨眼便被飞车党掠走,有的更甚蹲在地上,耳垂生生豁开一条口子,血淋淋的沾满衣襟。

    路人习以为常,未有一个上前劝慰。在广州,嗤,多正常的事儿!

    金酒十受雇于一个叫夏乘凉的浙江人,那会儿,他只花了八百块钱便使小金哥为他保驾护航,可同样风一阵的卷过,他手里的八万多货款就不翼而飞。夏乘凉又是捶胸顿足又是悲戚哀嚎。

    “八万,那他妈可是我全部的家当!”

    金酒十叼着烟屁股,嘴角歪斜,当时他年方二九,正是一股脑痴迷古惑仔的年纪,很是看不上夏乘凉这幅嘴脸。

    “哭个毛!你等着,我给你追回来。”

    “怎么追?人都跑没影了!”

    金酒十拽不拉及地丢了个白眼,赤着他尚未完全发育好的身躯,目下无尘的往前走。

    每天晚上,他在房间里都能听到走廊上打包货物,胶条的呲啦声。这些浙江人实在让他心烦,节省的令人发指,楼下一块五一份肠粉,这些人天天拿来当早餐,都是大老爷们儿,白天进货晚上走私,一份肠粉,还他妈不够他塞牙缝的!

    凌晨两三点,金酒十跟随夏乘凉躲在海边的树丛里,海上从香港驶来的快艇,拖着八个发动机轰隆隆的伴随潮响,快艇及到近处,闪五下电筒,他们这一堆人呼啦啦地拥上去,七手八脚地卸了货,快艇又拖着发动机轰隆隆的驶走。

    整个过程五分钟不到,等把货搬回来,发现里面全是被抠了电板,只剩机身的手机。这,就是所谓的走私。

    这个活儿基本都被闽南、浙江、广东这些南方人承包,而北方人,尤其东北人,东北的男人,他们是促进广州娱乐行业高速发展的螺丝钉。

    广州是个神奇的地界,在广州,所有的三教九流一概分明。

    咱不地域炮,就按广州这个地儿,在灰色产业上,咱公平客观的分析一下:新疆人心最齐,有事儿,一个电话,三四十人抱团儿对抗外敌;江西人也不差,因此江西帮在全国各地都有名;河南闽南骗子最多;浙江专出生意人;广州人哪个行当都混;云贵川,盛产小姐;东北人,除了混混这个职业,还有个副业,鸡头。

    鸡头顾名思义,就是妓的头头。

    东北男人以豪爽彪悍的糙汉形象著称,这些糙汉手下少则有一个小姐,多则四五个,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她们送去各个ktv和洗浴足浴店,强迫或者说服姑娘们卖身卖艺,赚钱最多四六开,不卖就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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