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戏命师》分卷阅读133

    一把寒光匕首,有点像是古代西域风格的,弯刀形,其上镶嵌了各彩各色的宝石,即便在柜台暗光的照耀下,也闪烁的迷人眼。

    吴朝其实对刀不是多感兴趣,但是这东西跟之后见到的那把特别幽黑沉静的梳子不同,这异域风格的弯刀匕首实在太耀眼了,其上宝石灿灿,甚至都快灿过刀锋本身了。

    吴朝当初就估摸着想啊,这种东西要是真放到握它的人手里,也一定是拿去做摆设的,而不是用来防御或者守护什么东西的吧……

    打听了一下价格后他就更泄气。

    原因很简单,暂时买不起。

    而且仔细想一下性价比也不高。

    所以最后吴朝犹犹豫豫地,还是走了。

    当时他刚进游戏这一行,很多事只能说是接触过,但是不熟悉。所以有太多要去熟悉的东西,忙疯起来就忘了这茬。

    或者说,他是想借着忙疯的时候,不再去想让自己那么魂牵梦绕的东西,即便有时候深夜赶完工后疲惫入睡,他好几次做梦都梦到了那匕首,特别想让它成为自己的,没有理由,就是中意。

    过了能有小半个月,忽然发了笔奖金,吴朝兴冲冲就回头,坐了好久的车,到那家店铺门口,想要买它。

    可能这个弯刀买了,他这个月也不用吃什么饭了。

    但是吴朝就是被那种相思的滋味给折磨疯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不过就是在柜台旁一不小心扫眼看到过了,店里甚至有比它更贵,或者比它更好看性价比更高的,但为什么不中意别的就是中意它,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某种注定吧。

    这件事如今想来,在吴朝眼里还是憾事,即便现在能释怀,但是当初那种求而不得的难过滋味,他回味一下,还是觉得满口生涩。

    最怕的不是无法拥有它,而是求不得。

    这是两种概念。

    就跟能力和实力,也是两个不同的词一样。

    你有能力,你有某个领域的技巧,不代表你有那个实力能做到某个职位,或者说管理好什么人。就像是没有林翘,吴朝可能仍旧是公司里埋头苦干的一个小破开发师,自己有那个实力去做好某样东西,成为某个领域里的达人,但是自己并没有那个实力,或者说那个心思去拉拢人脉,结交一群有的没的但或许将来哪天指不定就派上用场的人。

    所以说,吴朝能有今天的成就,背后是林翘这个八面玲珑的好帮手在撑着。

    同样,吴朝当初攒够了钱,不是不能去拥有这个匕首,只是有人先他一步,买走了它。

    这个时候再求着店家告知那个买主——其一会显得无理取闹,其二则是没有必要。

    怎么说呢,它摆在柜台上那里,明码标价的时候,谁中意它都可以,哪个手欠的上去触碰它一下,吴朝可能会觉得烦,但只会自责自己没有尽力将它早些收纳保护进自己怀里。

    可是它被买走这个概念就不一样了。

    有个人通过正当途径早自己一步拥有了它,它也成为了别人的归属物。

    自己再喜欢,也要让步。

    毕竟“君子所求,求之有道”。于是吴朝转身就潇潇洒洒地走了,拿着那笔奖金去买了好多好吃的,还留了些等着买游戏光碟好跟林翘一起打。

    这些感受他并没有细细地跟林翘讲过。

    因为他知道林翘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体验,甚至他敢打赌说,自己只要说了这件事,林翘很可能动用他的办法,给他再打造出个一模一样,或者想法设法从那个买主手里再搞回来。

    但正如吴朝的习惯,它会觉得,那东西,变“味”了,不再是自己第一眼看中时,特别想要的那个了。

    所以说,他性子很奇怪。

    但现在遇见一个也不怎么正常的麒妄,吴朝学着冥主的样子阿弥陀佛了一下,心底淡定么么哒,他见着麒妄的时候呢,其实就跟他前三次心动是一样的。

    ——第一次就是见着那把弯刀匕首,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尝试“相思”的滋味。同时还尝到了“求而不得”的难受。所以这才有了后来的业界精英,吴朝。

    成为那个努力工作,好好赚钱,自己看中什么就赶紧买下来,不再让别人捷足先登。

    ——于是,这也导致了第二次“买梳子”事件,犹豫了一番还是想起了第一次“弯刀”事件时痛苦的滋味,于是他果断回头去买了,同时心下坚定了一个想法:心说我去你们大爷的,爸爸看中的东西爸爸喜欢就好了,爸爸连自己都不要求让你们所有人喜欢,爸爸看见个喜欢的东西还得要过问你们喜不喜欢了?笑话!你们算老几啊,关你们屁事啊。

    自己痛快就行了,买买买!

    此之一点为吴朝日后简单粗暴的人生三条准则(“话不投机聊你麻痹”“关你屁事”“关我屁事”)打下了坚定基础。

    当然,那时前三四年的想法,三四年后发生的第三次心动,却让吴朝释怀了第一次“弯刀”事件。

    ——那是他养过的唯一一条狗。

    叫做“夜宵”,是只小松狮,真跟团子一样,肉呼呼的。拉出去其实也挺威猛的。

    只不过它还没长到那么大,就走了。

    夜宵说来巧了,买回来时小小一只,吴朝把它随手搁自己专门装泡面的大碗里头,自己在沙发另一旁吃着泡面盯着那只不知所措的小家伙发呆。

    最后想来想去叫啥名太烦,直接“夜宵”吧。

    这小狗是个项目合作伙伴家养的大狗生下来的小崽子,身体很健康。

    不知是不是太小了,不太明白事,有点傻气。

    后来,活生生叫吴朝给撑死了。

    是的,撑死了。

    只不过,同样的事情有截然不同的影响改变——麒妄当年在阴间也撑死过喂养的一只小老鼠,故而导致他现在看到吴朝吃特别多还特别能吃怎么吃好像还都没事于是就更加能吃了而特别忧心,成天介害怕吴朝有一日也被自己亲手递过去的饭菜撑死了。

    但吴朝当时的反应就是懵了。

    看着吐了一地的狗粮,那时候夜宵已经大了些,是能吃狗粮的,但是它吃起来不停,吴朝又自己回屋闷头开发游戏或者看书,总之是忙完了事才奔出来抱一抱看一看它。

    然后打开客厅门的时候,吴朝忽然就理解到,自己身上并担不起“责任”这么磅礴的词来。

    是的,这个词在吴朝眼里一直很磅礴,在没见识到夜宵死之前,吴朝一直觉得自己对它特好,后来吴朝就开始反思,反思了一大通之后忽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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